“好!”炫表情一愣,转而反应过来,用另一种眼神看着我,好像有那么一点点赞赏的情绪。
她伏在我的耳边,也不再说废话,只是干脆地说出她想要我做的事情。
我点了点头,记在心里。
炫说完后,我松开炫的手臂,站起身打算离开,她突然拉住我的手:“钱钱,你真的爱子末吗?”
“我爱子末,他不开心,我这里会痛!”我认真地回视着炫,把手放在心口的位置。
“呵呵……”炫看着我愣了几秒,突然笑了,她拍了拍我的手背说道,“子末爱上你……不是意外!”
“……”
我走了,听不懂炫最后的话里的意思,懒得去追究,我只要把事情办好,就可以回来找子末了,到时候我金钱钱一定要像狗皮膏药一样粘着子末。
夜晚,两只小小的萤火虫在闪烁着光芒。
“恩恩,你说钱钱去了哪里?炫说她真的是千面狐狸的人,她是不是……”
“喵……”
“恩恩,钱钱和其他女子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喵……”
“恩恩,钱钱她……”
“喵……”
“……”
我趴在房顶上,偷偷地看着坐在床榻边抱着一只猫说话的子末,他瘦削的背影,看起来是那么的冷清。
他怀里的大黑猫打了个呵欠,不经意间抬了下脑袋,猫耳朵动了两下,正好与房顶上的我对视……
我做了一个“嗨”的口型,对着恩恩笑了一下。
恩恩瞪大了绿莹莹的眼睛,大声叫了一声:“喵……”
子末看出恩恩的不对劲,所以顺着恩恩的视线也抬起头望过来……
我立刻闪身,希望没有被他看见。
有时候,明明知道是短暂的别离,却总是错生出一些莫名的忧伤情绪,仿佛离开,便是永别一般。
我不敢现身,怕被主人骂,我私自承诺炫,其实违背了机器人的守则,我心虚,所以害怕面对主人。
哎,该看的看了,炫不会亏待了子末,我还是安心出城去凌云山庄好了,等办完事再和主人道歉吧。
凌云山庄,我来也!
三月的天空,蓝蓝的、美美的,小白云变幻着体形在自由地飘啊飘,也是美美的模样,真和记忆里的棉花糖差不离。
我穿了一身男装,炫说我一定要装扮得不引人注意才行,好吧,为了不太另类,我穿男装时就没有自行裁制新衣,而是穿得很普通,有子末送的那把梳子,我的银色长发变成了乌黑的,头发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长,我故意梳了个最普通的男人发式,脸上也易容了一下,钻进人堆里,果然,一点都没有存在感。
可,这样貌就是有点小猥琐,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长成这样,还是画师在给他画像时暗自嫉妒了他原本的长相……不得而知……不得而知。
好歹我也在山寨混过,所以表现起男人的潇洒痞气时也可以做到似模似样。
炫说的,要扮作凌云山庄老管家的远方亲戚的小儿子投奔而去,这就是我的跑龙套背景,据说那小儿子连个正式名字都没,就叫小金子。
呃,小金子?这名字还真是对得起我金钱钱!
炫告诫我,一定要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拿到一块叫做血玉的宝贝,总之就是一块血色的玉,呃,并且还要找一个药人,把一人一玉带回罹城,我就大功告成。
药人是啥样子?我也不知道,炫说到时候会派人告诉我。
怀里揣着小金子他爹写的介绍信,我举起小拳头,奋力地捶打凌云山庄的大门。
炫说过,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让人看出我任何超出普通人的特征。于是乎,当大门口的大狼狗对着我狂吠时,我学着人类那般惧怕,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还不忘胡乱惊恐地叫上两句,呃,其实我与狼狗之间的对话如下:
她伏在我的耳边,也不再说废话,只是干脆地说出她想要我做的事情。
我点了点头,记在心里。
炫说完后,我松开炫的手臂,站起身打算离开,她突然拉住我的手:“钱钱,你真的爱子末吗?”
“我爱子末,他不开心,我这里会痛!”我认真地回视着炫,把手放在心口的位置。
“呵呵……”炫看着我愣了几秒,突然笑了,她拍了拍我的手背说道,“子末爱上你……不是意外!”
“……”
我走了,听不懂炫最后的话里的意思,懒得去追究,我只要把事情办好,就可以回来找子末了,到时候我金钱钱一定要像狗皮膏药一样粘着子末。
夜晚,两只小小的萤火虫在闪烁着光芒。
“恩恩,你说钱钱去了哪里?炫说她真的是千面狐狸的人,她是不是……”
“喵……”
“恩恩,钱钱和其他女子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喵……”
“恩恩,钱钱她……”
“喵……”
“……”
我趴在房顶上,偷偷地看着坐在床榻边抱着一只猫说话的子末,他瘦削的背影,看起来是那么的冷清。
他怀里的大黑猫打了个呵欠,不经意间抬了下脑袋,猫耳朵动了两下,正好与房顶上的我对视……
我做了一个“嗨”的口型,对着恩恩笑了一下。
恩恩瞪大了绿莹莹的眼睛,大声叫了一声:“喵……”
子末看出恩恩的不对劲,所以顺着恩恩的视线也抬起头望过来……
我立刻闪身,希望没有被他看见。
有时候,明明知道是短暂的别离,却总是错生出一些莫名的忧伤情绪,仿佛离开,便是永别一般。
我不敢现身,怕被主人骂,我私自承诺炫,其实违背了机器人的守则,我心虚,所以害怕面对主人。
哎,该看的看了,炫不会亏待了子末,我还是安心出城去凌云山庄好了,等办完事再和主人道歉吧。
凌云山庄,我来也!
三月的天空,蓝蓝的、美美的,小白云变幻着体形在自由地飘啊飘,也是美美的模样,真和记忆里的棉花糖差不离。
我穿了一身男装,炫说我一定要装扮得不引人注意才行,好吧,为了不太另类,我穿男装时就没有自行裁制新衣,而是穿得很普通,有子末送的那把梳子,我的银色长发变成了乌黑的,头发已经没有以前那么长,我故意梳了个最普通的男人发式,脸上也易容了一下,钻进人堆里,果然,一点都没有存在感。
可,这样貌就是有点小猥琐,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长成这样,还是画师在给他画像时暗自嫉妒了他原本的长相……不得而知……不得而知。
好歹我也在山寨混过,所以表现起男人的潇洒痞气时也可以做到似模似样。
炫说的,要扮作凌云山庄老管家的远方亲戚的小儿子投奔而去,这就是我的跑龙套背景,据说那小儿子连个正式名字都没,就叫小金子。
呃,小金子?这名字还真是对得起我金钱钱!
炫告诫我,一定要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拿到一块叫做血玉的宝贝,总之就是一块血色的玉,呃,并且还要找一个药人,把一人一玉带回罹城,我就大功告成。
药人是啥样子?我也不知道,炫说到时候会派人告诉我。
怀里揣着小金子他爹写的介绍信,我举起小拳头,奋力地捶打凌云山庄的大门。
炫说过,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能让人看出我任何超出普通人的特征。于是乎,当大门口的大狼狗对着我狂吠时,我学着人类那般惧怕,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还不忘胡乱惊恐地叫上两句,呃,其实我与狼狗之间的对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