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宣誓入籍了。
那段时间,我老是想起美国朋友说的话:入籍后,生为中国人,死为美国鬼。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旦发生战争,就要为美国而战斗。
一直没有认真仔细地看过入籍宣誓的誓词,只知道大概内容:要效忠国家,当国家需要时,愿为保卫美国拿起武器;当法律需要时为美国做非战争性之军事服务,会在政府官员指挥下为美国做重要工作。
我觉得这很合理,这是作为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和责任。誓词是庄严的,神圣的。我很感动,也愿意为国家出力,当国家需要的时候。
从小伴我们长大的中国的少先队队歌,不是也有“爱祖国,爱人民”,“时刻准备着,不怕牺牲,要与敌人,坚决斗争,向着胜利勇敢前进” 的誓词吗?
所以,作为一个加入该国国籍,即将成为这个国家的公民的外来移民来说,宣誓效忠祖国、维护国家利益也是符合情理的。
但一旦面对中美两国的原则性问题时,心里总免不了矛盾。我又时常地问自己:我应该为中国而战,还是为美国而战。
朋友笑我杞人忧天,说:你不用为谁而战,每天吃好、睡好、工作好、生活好就行,上帝保佑你。
有的朋友们则跟我分析,加入美国国籍的种种好好处和坏处。
甚至有个外国朋友直接问我,你加入美国国籍可以得到什么便宜?
我总结了一下:可以参加选举;有优先的就业资格,还可以到政府部门就职;可以领取州或联邦政府补助金;可以为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兄弟姐妹申请移民;可以避免移民警察查验身份的烦恼;持美国护照到很多国家不用签证;做大的违法事情不怕被驱逐出境……
这些“便宜”最打动我的就是到很多国家可以不用签证。因为我喜欢旅游。
至于可以到政府部门工作这一条,对我没什么吸引力。公务员职位当中,除了外交官,我都不喜欢。因为我不太喜欢刻板的工作,我喜欢自由。
领补助金什么的,我暂时也不太需要,我喜欢通过自己的劳动保障自己的生活。
为亲人申请移民就更没必要了。我的父母已经去世,没有配偶,没有子女要申请。只有姐姐在大陆,但据说美国公民申请兄妹移民来美,要排队15年,等到那时我姐姐60岁,来美国做什么呢?领老人福利?
我有正当工作,也没有干过什么大的坏事,也不怕查身份证,或者被驱逐出境。
这些好处并不能坚定我的决心。另外,我也想到了一些拿了美国国籍之后的不便。
有了美国国籍虽然不再有“离开美国不能超过6个月”的限制,但你住在别的国家,要别国同意。比如说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加入美国国籍就必须放弃中国国籍。这就意味着如果要回中国,就要到中国领事馆申请签证,每次签证费150美金,如果中国领事馆只给你60天的签证,那你60天后就必须离境,否则就是非法居留,会被驱逐出境。
想想,回到生你养你的家,却被限制只许在家里住多少天,如果超时,就可能被赶出去,这种感觉很沉重。
据说,很多生在中国,长在中国的中国人,在宣誓入籍时都有心理障碍,毕竟我们的身上都流淌着中华民族的血液,像张明敏唱的《我的中国心》一样“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而中国人又讲究气节,“宁死不屈”,不像美国人那样“宁屈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