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终于要宣誓了(2)

高看美国 作者:高娓娓


我谨此宣誓,

我是美国公民。

在选举日当天,我必须在本县市或者村住满30天。

我符合办理纽约的选民登记的必备资格。

以下是我的签字或印章。

以上所有资料属实。我明白提供不实信息将被定罪并被处以高至5000美元的罚款以及长达四年的有期徒刑。

在美国,各种层次的选举和投票都被赋予了神圣的意义,所以对选民的要求也很严格。

讲完这些,时间已经快2点钟了,入了籍的人们又按座位顺序到中间去拿公民纸(证书)。公民纸真的就是一页纸,上面有你的相片和签名。有了公民证书就可以去申请护照,之后会在两周内寄到你的住址,同时还有美国总统给你的祝贺信。

最后,还上来了一位法官,穿着法官庄严的黑色披风,满脸笑容,头发花白,开始讲他的移民故事。

他说:“我们每个人来自世界每一个角落。甚至,我不能叫出你的国家的名字,但今天,我们在一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故事,在此每一位都经历了各自的艰辛。现在我给大家讲讲我家的移民故事。1903年,我的爷爷带着我爸爸,从欧洲坐船,在海上漂泊了两个多月来到美国。爸爸在船上眼睛发炎,看上去像有病,被拒绝入境。当时很穷,但移民的决心没变。1908年,也就是5年后,爸爸同兄弟乘船在海上漂荡了两个月,最后到达美国,开始了美国的创业之路。爷爷从事建筑行业,生意从小开始做起。爸爸发扬了爷爷的事业,生意越做越大,他们可以培养孩子学法律,做大法官。实现了他们的美国梦。”

这就是美国,一个移民国家,上溯三代,几乎每一家都是移民来的。

当法官出场时,所有跟着来的朋友和家人们都被请进来见证宣誓仪式,我的朋友们也进来了,他们发现了我在人群中,跟我使劲地挥手。

法官讲完这个故事就开始领着大家宣誓。

I hereby declare,on oath,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potentate,state,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so help me God.

你听懂了吗? 你看懂了吗?

我想在场的好多人可能都听不懂这誓词,入籍考试时不考誓词,所以他们也没有去死记硬背,也没去学习。起码,我旁边的两位肯定没听懂,我当然也没有。我们只是举起了手,跟着法官念。天晓得,二百多人是不是每个人都在念。

总之,就这样念完了。宣誓完了,我彻彻底底成了美国公民了。法官说了几句祝贺的话,转身很潇洒地退场。我想,他的工作可真轻松。

从进场的8︰30到下午2︰30宣誓结束,人生中一个重大的经历就这样结束了,没有激动,也没有失望,我很平静。

到楼下,看到人们有的抱头痛哭,有的开怀大笑,有的一起合影留念,有的送花,有的送美国旗,有的送拥抱。

美国总统布什还给每一位新入籍的公民一封祝贺信,信纸上有他的亲笔签名,祝贺新公民成为伟大而神圣的美国的一分子。

正如亚伯拉罕?林肯总统所说:“我们任何时候都要铭记所有的美国公民都是共同家园的兄弟姐妹,应该怀有美好的手足情谊。”

我的朋友们送了一面美国国旗给我,他们说本来准备送一面大的旗,结果到处去找都没有。其中一位美国朋友把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然后说,来抱一下,我现在拥抱的可是一位美国姑娘了。

为了庆祝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美国人,他们提议一起吃一顿地地道道的美国午餐——麦当劳。我建议吃中国餐,但是他们死活不同意,最后我被他们硬生生地架到了麦当劳。还说加入美国籍好,结果连吃饭都没法选择。我跟朋友们提出了抗议,要他们还我自由的人权。但抗议无效,说先简单将就,晚上再大吃一顿。

没来观礼的其他美国朋友,这会儿也来电话祝贺,好像觉得我跟他们成了一伙儿,特别亲切。而中国朋友,特别是已经或者正在准备加入国籍的朋友们,他们是否觉得又多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叛徒”,心里多一些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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