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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天很晴 六(6)

江湖天很晴 作者:月星汐


  朱灰灰咧咧嘴,做出一脸苦相。这种催行内息的方法娘教过的,只是太枯燥了,当年自己只练了不到一会儿就坐不住,跑出去堵隔壁三大爷家的烟囱去了。娘也没管,随自己爱练不练的。
  
  可是这位脾气暴躁的大爷不是娘,如果不听他的话,说不定会挨揍——这世界上最不好吃的东西,就是眼前亏……
  
  他一边胡琢磨,一边不由自主地依其言而行,初时脑袋总是开小差,结果没留神摔了好几个跟头,疼痛之下吸取教训,终于慢慢地收摄心神,专心起来,呼吸渐渐均匀起来,脚步真的轻快了许多……
  
  天已经完全黑了,阴云越来越重,沉沉地压在头顶。
  
  山间风吹树动,簌簌而响,仿佛魅影幢幢,偶尔有夜枭鸣叫,凄厉而短促。
  
  遥遥地,枫雪色望着对面两峰间的一线飘摇的灰影。他目光如神,虽然在黑暗之中,仍然可以看出,那是一条长长的栈桥。
  
  那么,这里应该是孤鹰涧了!
  
  过了栈桥,就到破碑山,下山之后便是四通八达的官道,最近的城池是琛州——如果不是朱灰灰拖累,凭自己的脚程,现在早已经在琛州城里,热水沐浴之后,披一件舒适爽洁的袍子,慢慢地享用晚餐了。
  
  同样,因为朱灰灰的关系,也不可能连夜翻过这山。本来山路就陡峭,晚上又视物不清,若再赶上下雨打雷,那可就太危险了。
  
  所以只好在山中投宿一夜。
  
  枫雪色辨了一下方向,顺着东侧林子走了下去。
  
  跑了多半天的山路,朱灰灰早已累得半死不活,也没精神去多问一句——反正问了人家也不答。
  
  走了数里,山坡的上面,出现几星灯火。一栋房屋,掩映在扶疏的树木之间。
  
  这是一间客栈。
  
  客栈很简陋,只有上下两层,由毛竹和原木搭建而成,虽然是暗夜之中,仍可看到客栈的外表有些陈旧,但还算整洁。
  
  雨檐下,挂着两盏灯笼,一群飞虫绕着灯笼飞来飞去地打转,昏黄的光线照着门楣上的木匾,匾上写着“听风客栈”,红漆的字已褪成褐色。
  
  客栈的门开着,门窗都挂着竹帘,竹帘间隙透出一片桔色的光,很淡,却很温暖。
  
  枫雪色与朱灰灰刚来到门前,一个店小二便挑开竹帘,匆匆迎了出来,满脸的笑容:“客官,您请!”将二人迎入店中。
  
  客店的内堂很宽敞,有角门通往后厅,角门的右侧是楼梯,沿梯而上,二楼是数间客房。左侧则放着一个大柜台,柜台上面摆着一个大算盘和一些酒坛子,一个满脸皱纹的老掌柜眯缝着眼睛坐在柜台后面,见有客人光临,立刻笑容可掬。
  
  看上去今天客栈的生意很好,内堂的六张桌子,除了中间的桌子还空着,其余都坐上了客人。
  
  枫雪色秀目电转,略略地扫视一圈,径直坐到空着的那张桌子,将腰间的剑摘下来,随手放在桌上。朱灰灰当然不敢坐,垂着手在三尺之外站着。
  
  小二跟过来,送上净手的水,一边伺候着洗手,一边殷勤地道:“客官,您用点什么?小店有新鲜的山珍野味,有自己酿的好酒,还有今天早晨才从山下送上来的江鲤!”
  
  “拣你们店里拿手的菜做几个吧,顺便收拾一间客房。”
  
  只要一间房?那我咧?朱灰灰心中生气,却也不敢发问。
  
  因为问了,得到的答案八成是:柴房、马厩、牛棚、猪窝,随便你住,说不定还会打发自己去睡茅厕——呸!
  
  “您先尝尝我们这里的山茶,菜稍后就到!”小二斟上一杯茶,然后去张罗饭菜。
  
  枫雪色慢慢地喝着茶。粗陶的茶杯,山茶有些苦,但水质却甘甜,中和之后倒也别有滋味。
  
  朱灰灰也口渴了,眼巴巴地看着枫雪色,然而人家就和没看见他一样,捧着杯细品慢咽。他只好忍气吞声地和店里另一个胳膊上搭手巾的伙计要了一碗凉水,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
  
  很快,小二送上来四个小菜,鸡丝长寿菜、山兔丁炒蘑菇、香蒿蒸鱼、青笋拌金针菇,还有一壶米酒。
  
  朱灰灰看看桌上只摆了一副碗筷,情知是没自己的分了——其实店小二就算摆上两副碗筷,他也不敢跟枫雪色坐一桌。他深知这位白衣大爷很不“待见”自己,押着自己一起走,那实在是无可奈何,所以他也绝不主动往大爷跟前凑。
  
  不过,枫雪色爱讨厌不讨厌自己,朱灰灰根本就不在乎。为了早日赎回花花,自己都忍到这个地步了,也犯不着为一点小事去惹他不高兴——再说咱也惹不起啊!
  
  当下跟店小二讨了一碗糙米饭,上面堆了几根咸菜,捧着碗坐到客店的门槛上,面对着黑黢黢的大山,一口米饭一口咸菜,吃得倒也津津有味。
  
  在宽大敝旧的木门和夜幕的黑色背景衬托下,朱灰灰的背影显得很瘦弱,坐在粗木的门槛上,跟个受气包似的。
  
  看着他往嘴里扒了一口米饭,然后又咬了一口咸菜条,枫雪色忽然有点不忍心的感觉,可是一看到他的脏脸上沾的饭粒,心肠立刻又硬了起来。
  
  他为人仁慈侠义,声名远播,无论是高官显贵,还是贩夫走卒,在他的眼中都一样,素来是谦和以待。唯独对这个朱灰灰,他实在客气不起来。
  
  其实,朱灰灰也没做过什么大奸大恶的事,可那一身的坏毛病,令这世界上的正常人都看不上他。
  
  他胆小,怕死,怕疼,好吃懒做,没骨气,溜须拍马,见风使舵,欺压良善,油腔滑调,强词夺理,说谎成性,聪明劲都用在那一肚子损招上了,偷东西——还都是小偷小摸,顺手牵人家两个包子一只鸡的,非常招人恨,可认真起来却又治不了他什么罪!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能屈能伸,知道什么人是惹不起的,肯在强者面前夹着尾巴做人,典型的小人嘴脸!唉!这个人年纪不大,但品性如此恶劣,你怎么称呼都行,混混,地痞,泼皮,市井无赖,二流子,小流氓……
  
  想到为了那件案子,还要押着这无耻之人走很长的路,枫雪色暗暗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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