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真想把它扔掉。虽然我对于来电的号码并不熟悉,可是我还是接听了电话。让我欣慰的是,不是吴锦恒,也不是婆婆。
“喂,姐姐,是我,林肯啊!”
电话那端响起了一个非常嘶哑又十分性感的声音。林肯!他一直管我叫姐姐,说这样叫能激起他的性欲!他上次用嘴唇按摩过我的手以后,有一周没在我的周围出现过。我对此多少有点释然。我记得在我们交往当中,我想用我的智慧和魅力吸引他的那种感觉棒极了。现在这种感觉又要喷涌而出了。
林肯问:“你近来好吗,姐姐?”
我说:“不错。其实应该说非常好。”
林肯说:“姐姐,你是个相当老练的说谎者了。你的话对于一个涉世不深的人来说也许是可信的。不过对我来说,你不可能有我的谎话说得高明。不过,别担心,我马上叫你脱离苦海!姐姐,我们出来喝一杯怎么样?咱们去洲际大酒店。”
他是在向我发出邀请吗(现在是晚上十点啦)?是的,他在向我发出邀请!林肯这个小家伙又在约我出去——准确地说,是一个约会,在洲际大酒店,而且他还约好了为他画肖像画的画家在那儿见面。更不用说我现在的肚子正咕咕叫呢(从下午到现在我什么东西都没吃呢)!我绞尽脑汁,努力回想我是否曾经对他说过,洲际大酒店是我在深圳最想去的酒店,是否还对他说了我最喜欢吃蟹肉意大利面条,以及因为这是一家外国人管理的酒店,所以我非常想去那里。我甚至想过把吴锦恒给我的零花钱省下来去那里大吃一顿,也曾经给那里打过一次电话,想为吴锦恒和我预定一个桌位。可是,我们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都没有空余的时间前往。
我说:“林肯,天哪!我非常愿意去!”
十五分钟后,我从家里跑了出来。二十五分钟后我到达洲际大酒店门口。林肯说他从来没有看见过我打扮得这么新潮,也没见过我这么开心的样子。我放下电话就马上淋浴,穿了一条露肩的黑色香奈尔裙子,肩上搭着一条黑色的香奈尔披巾,脚上是一双普拉达露趾高跟银色凉鞋——皮带子镶着一串紫水晶。我甚至还化了妆,头发也特意吹了吹。
“姐姐,你看起来棒极了!”林肯对我说。
我说:“油嘴滑舌!”
他说:“姐姐,咱们进去吧?”
“瑞丽,可爱的瑞丽!”一个从酒店里出来的盛装女孩冲着我又是招手又是大叫,同时奔过来一下挽住我的胳膊,在我脸上鸡啄米似的亲个不停。
我,哦,哦……我突然结巴起来。我不知道该对林肯说些什么,因为一时间千头万绪,各种莫名的想法都涌上来。我说:“林肯,这位是我表姨的女儿,巴米粒,24岁。毕业于上海军医大学,现在在北大深圳医院做实习医生。”
林肯吃惊地看着她的装扮,“医生?什么医生?”
我说:“妇产科医生。”
巴米粒说:“瑞丽,他是谁?”
我急忙介绍:“这位是香港大学博士生林肯,做有关哲学的研究,今年22岁,已经出版过三本专业书了。粒粒,看看人家,酷不酷?”
巴米粒说:“林博士,幸会幸会!”
巴米粒和我,从很久很久以前,刚会走路时就一起玩。20多年后,巴米粒把所学专业、生活或者冰淇淋都丢在了脑后,她只专注唱歌和在一个叫“猫咪和乐手”的乐队里弹吉他演唱。音乐和表演成了她的生命。有一次,她告诉我,如果不得不在音乐和医生这个职业间做选择的话,她会选择音乐。按照她的想法,她希望有一个经纪人能发现她的才能,这需要时间。当时,我听她这番说话的时候,真的感到惊讶。当巴米粒的同代人把青春岁月都花在看电视、读书和看电影的时候,巴米粒把她的时间都花在了研究模仿那些摇滚巨星电影明星的古怪行为上了。我们没有去洲际大酒店,因为巴米粒她刚从那里出来,林肯只能通知他的朋友另有安排。在“小王爷酒吧”门口,林肯伸手请巴米粒步入玻璃转门,然后他拦住紧随的我,把他的一只手抬起放在我的脑袋后面,把我的脸捧在他的手里。在我完全糊涂的大脑支配下,他俯下身,在我的嘴唇上吻了一下。很快,就轻轻地一下,真的,也许他用的是舌尖,就在我嘴唇上最鲜艳的部位,不过确实是在嘴唇上(上下嘴唇都有接触)。然后,他拉着我的手,将我拉进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