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借刀杀人(1)

且行且爱恋 作者:凌眉


我把财经版块的事都让江图远处理,田秀园协助。田秀园知道没有靠山可以靠,一切要靠自己的时候,终于充分发挥了她的潜力,对待我派给她的工作小心谨慎,居然颇有效率。江图远刚参加工作,本来热情度就高,加上小伙子头脑灵活,这阵子财经版也没什么大事,有他们两个应付,足够了。

事情有人分担,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专心处理采访稿,推敲每个细节,琢磨每句话,无论从文章的框架还是语言的运用,我都煞费心思。期间杨子超打过两次电话询问我这边的情况,我在电话里笃定的声音让杨子超也感觉到我对这篇稿子充满了信心。

交完这稿,就到月底了,正好是五一长假,我可以无事一身轻地赶去参加许语嫣的婚礼,给她做伴娘。长假后,这稿子反响如何,马上可以看到结果了。

我两天没去杂志社,林芊蓉以为我病了,敲开门来询问,从她的眼里,我看到一些在这个城市难得看到的纯纯的关心,心里很温暖。

当她知道我不过是在家赶稿子之后,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去上班了。林芊蓉自从知道我的职业之后,对我就亲切了很多。有一天和她闲聊,原来她小时候的愿望就是做个记者,从事文字工作,但大学毕业后,才发现有些时候梦想要实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现在的工作很繁琐,文字梦自然也就只能梦梦而已,而我过的恰是她一直想过的生活,她便感觉很亲切了。

稿子敲定已是三十日下午,本想用电子邮件传给杨子超,后来想还是去听听他的意见,于是用U盘拷贝了,带去杂志社。

四月的阳光已经灼热,透过的士的窗子,仍然可以看到到处耀眼的白色。车内空调已经开了,我闲闲地看着车窗外不断掠过的风景,这种感觉很不错。

路边一家婚纱店里橱窗内模特身上雪白的婚纱非常漂亮,我想起许语嫣的婚期,她穿上婚纱一定更加漂亮。以前在我们宿舍,她就像洋娃娃,皮肤粉嫩雪白,长得又可爱。

回想以前在一起的快乐单纯的时光,我唇边不由自主泛出一丝微笑,拿出手机,订明天的机票。

手机上有两条短信,一条是周潘的,一条是舒凡的,舒凡晚上请我吃饭;周潘叫我别太熬夜,别把黑眼圈当装饰。

有几天没见舒凡了,每次她交新男朋友后都会冷落我几天,但很快她就会良心发现先联络我,看来她和余华夏的热度过去了,又想到我这“手足”了。

周潘真是好哥们,别看平时大大咧咧有时还贫嘴,但对我那是没得说。我笑笑,打电话订了机票。挂了线准备回信息给周潘,就有电话打进来。

许语嫣这小妮子在忙得晕头转向的当口居然给我打电话,我意外地接起来,她的声音已经像铃声一样叮叮当当地响起来:“三姐,你到底什么时候过来呀?二姐四姐她们今天晚上到。老七明天早上七点到,老六被我派出去接大姐了。你给我个时间,到时我好去接你!”当初同寝室的七个人,只有我和老七跑得最远,我在广州,老七在南宁,她们中除了老六在武汉,都在本市工作。

如果不是为了配合申永明的梦想,也许我也和她们一样,在本市找一份工作,平凡着自己的平凡,快乐着自己的快乐。现在申永明离我虽然远了,我却已适应了这边的生活、这样的快节奏,所以仍然没准备再回市里去。

“告诉我地址就行,你还是陪着你的‘段誉’吧。”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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