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穷则思变(1)

足迹 作者:朱灵


大约在2500年前,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说:“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到如今,他的这一伟大思想仍然被后人传承,特别是让那些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弄潮的冒险者受益匪浅。这其中也包括那些一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农民!

今天,当我们努力去回顾中国30年的改革之路、总结经验并探知未来的时候,我们不难发现:这个国家的农民一直都在努力摆脱他们的生活困境。邓小平曾经指出的“实事求是”就是要我们以尊重事实、寻求真理、解决问题的态度来指导我们的一切工作。然而中国农村目前发展的事实是,随着国家朝着现代化的目标不断迈进,成千上万的农民放弃了他们祖辈传统的生活方式,背井离乡,进城务工。

实际上,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是在农村开始的。中国革命博物馆里陈列着1978年冬由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位农民签订的一张包产合同书。当这18位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眼含热泪地在合同书上按下18个鲜红的手印时,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这是在书写一页新的历史。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开端的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就在这里起步了。

小岗村的改革从中国的宗族信用中得到了强大的支撑。1978年12月的一个冬夜,小岗生产队里18个为了家人温饱而忧愁的庄稼汉悄悄地聚集在一起,冒着极大的政治风险,“违反”人民公社原则,按下红手印,立下契约,搞起了“大包干”。契约内容如下:

“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的全年上交和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掉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十八岁。”

这张契约与宗族信用强有力的支撑有什么关系呢?

让我们先看看这张契约的名单(按原契约手印顺序排列):

严宏昌、关廷珠、严立富、严立华、严立坤、严金昌、严家芝、关友章、严学昌、韩国云、关友江、严立学、严俊昌、严美昌、严富昌、严家其、严国品、关友申。

原来,在这张契约上签名的18个人中,“严”姓多达13个,占三分之二以上,另有“关”姓4个、“韩”姓1个。“严”姓中,“昌”字辈6个、“立”字辈4个、“家”字辈2个;“关”姓中,“友”字辈3个。姑且不论“严”、“关”、“韩”三姓之间是否有亲(按乡村惯例,理当有亲),仅从这场“严”姓甚多、同宗同辈占绝对优势、带头人(严俊昌)与开会地点(严立华家)均为“严”姓的聚会中,就足以看出宗族信用在那次惊心动魄的行动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

30年前,中国仍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18位庄稼汉虽然没有读过一天的经济学理论,但已经懂得信用在商业行为中的重要性。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促使他们作出了史无前例的努力。然而,一种新生事物的成长不会一帆风顺,往往会遇到许多困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兴起和推广也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

1978年,安徽大旱。大部分地区已有10个月没有下雨,400多万人饮水告急,秋种无望。当时在安徽主持工作的省委书记万里急农民之所急,从实际出发,认为集体无法种的土地与其放着,倒不如借给农民,让个人去想办法。正是这一举措直接诱发了农民大包干的浪潮。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和肥西县山南区等首先搞起了“包产到户”。与此同时,四川一部分地区也搞起了“分组作业、定产定工、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那时,中央和地方对于“包产到户”的认识还很不一致。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两个文件。文件中虽然肯定了包工到组、联产计酬的管理方式,但在几处作出了“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的规定。1979年3月15日,中央某报发表甘肃一个机关干部的来信,批评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等做法,认为这会搞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搞乱干部、群众的思想,挫伤积极性,给生产造成危害,对搞农业机械化也是不利的。这家中央报刊的编者按也提出要坚决纠正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的错误做法。这给各地包产到组、特别是包产到户的带头人造成很大的压力。针对这种批评,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明确表示支持农民的试验,并指示省农委给这家中央报纸写信,回答那位读者来信提出的问题。3月30日,这家报纸发表了安徽省农委的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读者来信,并增加了《发扬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因地制宜实行计酬办法》的编者按。这个编者按虽然承认了3月15日的来信和编者按中“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今后应注意改正”,但仍然坚持“不准搞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在此前后,农业部组织了多个调查组到全国各地实地调查,同时又召开了各级理论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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