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默还认为:
愿望可能是好的,但是我们的立场却有些模糊。我想人们已经开始了解这种立场,并质疑我们的动机,它正在损坏我们的信誉。人们会问我们为什么不诚实?我想,无论是作为科学家还是试图影响公共政策的人,我们真应该坚持“晓得真理,获得自由”。不应该花费这么多的时间费尽心机地编故事,因为我们认为自己理解政治将如何发挥作用。
稍等片刻
到目前为止,我们不能再说自由贸易对国家是有利的,除非受害者的损失能够得到补偿。但是请稍等片刻,整个论点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没有补偿就不能说贸易是好的,那么我们又怎么能说技术进步是好的呢?这就有些麻烦了,因为如果经济学家不那么说,该研究领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因为始于19世纪早期的技术进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随着新技术的发明,也会出现一些受害者。爱迪生发明电灯,导致无数蜡烛制造者失去工作;史蒂夫·乔布斯发明iPod,给了传统的立体声播放器制造商当头一棒。从这个角度来看,贸易仅仅是更广泛意义上的经济变革的子集,资本主义的“创造性破坏”总会使一些人成为受害者(这也是称其具有“破坏性”的原因)。“在受害者得到补偿之前不能说技术创新是好的”的说法不可能是正确的。如果把“贸易是好的”的观点推广到经济变革这个更广泛的问题上,又意味着什么呢?是否存在某种方式可以区分我们对贸易和技术的看法呢?
艾伦·布林德认为存在这样的区分方式。他认为贸易的扩张是一种将成本转嫁给受害者的政府行为。而相比之下,技术创新是私有经济中的个人行为。某个人发明了新的捕鼠器,自然就会淘汰那些生产旧式劣质捕鼠器的人。不是政府要让蜡烛制造者失业,而是托马斯·爱迪生。不是政府导致文职人员过剩,而是公司决定安装语音邮件系统。布林德说:“经济学有不同的职责或评判标准适用于政府政策的选择。当政府带来的伤害显而易见时,我们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补偿,比如当以国家征用权的名义将私人财产挪为公用时。因此,区分伤害是政府、自然界还是匿名市场造成的是操作层面的一个重要问题。”
这是一个不错的尝试,但在我看来还是缺乏说服力。从知识层面上看,我不相信能够以某种令人信服的方式将贸易和技术变革区分开来。因为,这些方式在某些情况下支持补偿,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又不支持。其实,贸易和技术变革的真正区别存在于实践中:人们对这两种类型经济变革的反应是完全不同的。贸易破坏性所引起的政治反应要比技术变革破坏性引起的政治反应大得多。区别对待这两种情况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毕竟我们不能说政治经济学一无是处。正如林肯的著名格言:“不管有没有根据,每种普遍的感觉都不容忽视。”对于政治家来说尤为如此。美国人指着美国与墨西哥达成的贸易协定说:“是它导致伊利诺伊州6个工厂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