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依靠大英帝国的势力,拒绝清政府就其客户的任何款项进行调查。因为有了这个特权,当时许多军阀、官僚、地主就以汇丰为最安全的财富保险库,把历年搜刮来的赃款统统送了进去。
由于汇丰银行被港英当局视为“我们的银行”,因此备受优待和庇护,享有权力极大的发钞权。1872年,港英政府准许汇丰发行票面1元的小额钞票。随后,汇丰的小额钞票大量出笼,并迅速流通于华南各地。1874年3月,上海《字林西报》刊登1874年2月四大英资发钞银行--丽如、渣打、有利和汇丰的钞票发行额,在实发的350万元钞票中,汇丰的钞票占到了51%以上。
此时的汇丰银行已经成为香港最大的发钞银行、港英政府的出纳银行、所有在华同行的结算银行,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的英格兰银行”。
被沙逊驱逐出鸦片贸易的怡和洋行此时变得更为现实,面对汇丰的强势,怡和新的领导人凯斯威克家族,不得不更积极地考虑与汇丰的关系。在后来联手剿灭胡雪岩的战役中,双方达成了更多的默契。
然而罗斯柴尔德-沙逊集团对于汇丰银行的期许,并不仅是让其充当管理在华外国银行的银行,而是要让其成为管理整个中国金融体系的银行,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
要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就必须能够管理与控制中国本土的金融机构,这就是中国的钱庄与票号体系。而这时的清政府恰恰还能够依赖自己的钱庄和票号体系维持运转。钱庄与票号同时还为中国的对外贸易进行大量融资,控制着中国广大民间经济的财富之源。国际银行家也只有控制了中国的钱庄与票号体系,才能真正实现对中国的金融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