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买办:中国的特殊现象
“买办”一词源于葡萄牙语,本意为中国南方地区为欧洲商人在市场上负责采购的仆人。后来演变为专指帮助外国洋行在中国扩大生意范围的本地商人。早期的洋买办并非外国洋行的雇员,而是身份独立的商人,他们与洋行之间是代理关系,为了取得买办资格,他们往往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如果生意规模没能达到预期目标或出现亏损,他们的保证金将被洋行扣罚。同样的,如果他们的业绩不错,也将享受洋行的利润分成。
就纯粹的商业角度而言,买办属于正常的商业代理行为,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洋行进行的不是公平贸易,而是压榨式贸易;外国银行开展的不是普通的金融服务,而是控制货币供应的操纵性行为,那么问题的性质就发生了改变。洋行与外国银行的势力越强,生意规模越大,对中国经济的危害也就越深重。在这一过程中,帮助外国金融资本扩张势力范围的洋买办,就变成了伤害本国利益的重要帮凶。
从胡雪岩被猎杀的事例中,人们可以清楚地发现洋买办阶层对中国经济、金融、贸易与民生的重大杀伤力。没有洋买办的尽心竭力,外国洋行和银行都不可能在中国获得那么大的控制力。
是平等的商业交往,还是控制与操纵?正确判断外国金融资本的意图和行为,是一切历史功过与是非评判的核心。
纵观世界各国,洋买办现象几乎是中国特色。无论是在亚洲的印度、日本、韩国,还是在美洲大陆,都不曾出现这样一个特殊的阶层。这是中国半殖民状态所独有的现象。在西方扩张的过程中,美洲、非洲最先被殖民化,亚洲的印度和东南亚稍后被征服,在这些被西方彻底殖民化的地区,西方的统治势力可以直接实施垂直统治,而无需借助本地中间人代行控制,所以无需买办阶层费事。中国的情况比较独特,西方殖民者来到中国的时间太晚,而中国相对强大,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垂直统治中国,所以必须依赖一个中间阶层来代行控制,这个阶层就是官僚与买办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