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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肯尼迪的“语言力量”

再见吧,美国 作者:(日)大前研一


“如今我们进入了承担新的责任的时代。每个美国人都必须认识到自己对国家以及整个世界的义务。不是厌弃这一义务,而是乐于承担这一义务。”

这是美国第44任总统巴拉克?奥巴马于2009年1月20日在其19分钟的就职演说中向美国人民发出的呼吁。

美国大选开锣未几,我就预计奥巴马会获胜。这么预计的最大理由是他擅长演讲。我曾多次在电视中听过其精彩的演说,我认为深感压抑的美国人民会选择他。

奥巴马在演说中并不涉及具体的政策,只是反复强调美国人民必须团结起来,万众一心,作为世界大家庭的一员,迈开新的步伐。他的这一姿态引起了人们的共鸣,从而使他得到的支持越来越多。也就是说他是通过“语言的力量”入主白宫的。

在过去半个世纪中,与奥巴马同样在预选阶段还是默默无闻的人物,然后一鸣惊人成为总统的还有两人,即约翰?肯尼迪和比尔?克林顿。奥巴马与肯尼迪有相同之处,即均为民主党候选人,都是四十多岁,演讲都很精彩。

尤其是奥巴马的演讲才能,更在肯尼迪和克林顿之上。特别是在民主党代表大会上被确认为候选人时发表的演讲,堪称可与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即民有、民享、民治)相媲美。

奥巴马的演说,几乎没有废话。他以最精辟的语言、最准确的表述说出自己想说和必须说的话。

例如他于2008年11月4日当选美国总统之际发表的18分钟演说,竟是从住在亚特兰大的106岁黑人库帕说起的,其内容大致如下:

“库帕目睹了1929年的大危机、1941年的偷袭珍珠港和冷战的结束。而且她还曾无法参加投票,因为她是一名黑人,是一名女性。可是今天她去了亚特兰大的投票站,通过电子投票机投了票。这就是过去100年中发生在美国的变化。如果我的两个女儿也像她一样长寿的话,那么她们将在今后100年中看到怎样的变化呢?如今这一变化的新篇章已经翻开了。”

这一演说使芝加哥现场近22万听众深受感动。他们听得如痴如醉。而其他的美国人都通过电视和网络收看了实况。

鲜明的语言力量是如此动人心魄,人们也充分感受到了语言的魅力所在。我也即时收看了演说,并由此确认奥巴马具有变革美国、再次推动美国前进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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