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我仍对美国的未来感到十分悲观。何以如此呢?
因为美国在2008年9月经历了“雷曼冲击”(即雷曼兄弟公司倒闭形成的冲击)后,已不再是从前的美国了。
其象征便是美国的体制从原先的“三权分立”演变为“四权分立”了。这里所说的“第四种权力”就是指财政部长。
截至2009年1月,布什政府的财政部长是保尔森。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保尔森几乎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虽然他并非经过选举产生的领导人(这在日本是司空见惯的),却能推出“金融稳定法”这一杀手锏。
另外,金融稳定法的目的本来是通过投入7000亿美元的公共资金来冲销坏账,结果却变成了注资。除此以外,保尔森还拥有对金融机构的生杀予夺之权。例如让雷曼公司倒闭,力挺花旗银行。这些完全取决于其个人好恶。这种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独断专行,国会居然无可奈何,这不能不令人感到非常可怕。
从1967年留学麻省理工学院以来,40多年我一直在仔细地观察美国。美国本来不是这样没有章法的,这样的情况在美国是前所未有的。
美国基本上奉行的是“小政府”理念。但就过去230年中的开支按目前的币值来计算的话,目前美国政府已承诺的应对金融危机财政力度,已仅次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支。如果加上今后将出台的措施,则势必将超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开支。这不仅是小政府不复存在的问题,仅从数字上来看,美国正面临着极为严峻的考验,这是显而易见的。
换句话说,前财长保尔森等少数几个人未经国会的认可,随意出台财政政策,国家的运行完全不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此外,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陷入金融危机之际,美国曾不断敲打日本:“不许抛售美国债券!”“不要让金融危机蔓延到其他国家!”对日本的具体政策说三道四。但转眼间华尔街引发的这场危机早已波及到全世界了。
如今的美国正在发生根本的变化,它已不再是我们曾熟悉的美国,已堕落为根本没有什么“资格”、“风格”和“品格”可言的国家了。这么说是一点也不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