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小孩子,模仿一下自己所喜欢的电影故事,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细节,也舒服开心,仿佛真的走进了那个传奇壮烈的世界里,美妙无比。
看了小说《红军不怕远征难》后,我也学红军吃草根、树皮、小昆虫。当然,这都要让同学们看到,不能埋没了自己的勇敢。只有让他们亲眼目睹,才能证明自己没有吹牛。
母亲的《志愿军英雄传》三大本红皮书,我不知读了多少遍,也玩了不知多少遍黄继光堵枪眼、杨根思抱炸药包、孙占元坚守阵地的游戏。我特爱趴在地上,端着机枪突突突地打,脑子里想象着大片大片的美国鬼子倒在我面前……嘴里突突突地叫着,给自己配着乐,身上的血被自己的声音刺激得直发热。嗓子喊哑,还突突突地叫,吼一个钟头也不觉得腻。
当时还流行一本《方志敏战斗的一生》,我百看不厌。方志敏那段关于艰苦朴素的话,我也背得滚瓜烂熟:
为了阶级和民族的解放……我毫不稀罕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希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希罕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猪栏狗巢似的住所!不希罕闲逸,宁愿一天做十六点钟的苦工!不希罕富裕,宁愿困穷……
这话说得真棒!有它作鼓舞,我更爱穿破衣服,鄙弃享乐,以苦为荣。
记得某个星期六放学回家,路过菜市口时,我特地去菜市口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这本书是红色封面,正中有一个金黄色的镰刀斧头图案,作者好像是艾思奇。那个男售货员很吃惊地看着我买这本书。他哪里知道我这十二岁的小毛孩儿是迷上了方志敏,对方志敏宁死不屈,从容献身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我虽然在全班最落后,功课门门三分,连少先队也入不了,却奢望着成为方志敏那样的共产党员。
英雄就是不怕死的人。我却非常怕死。想起了那次游泳快要淹死时的情景,我就惭愧,还喊了救命,多可耻啊!不堪回首。我一定要锻炼自己不怕死。
下课后,我喜欢到学校西北角的荒草丛中逮大蚂蚱,就是晚上去抓特务的那个地方。那地方很荒凉。一天,我在乱草中无意地发现了一个骷髅头。这是我毕生头一次看见死人骨头,充满了恐惧和好奇。它的样子很可怕,白灿灿的,上面沾着不少泥土,正中有两个很大的黑窟窿,鼻梁处也是一个黑洞,牙齿跟野兽一样,长长的,极狰狞。我猛然觉得,我应该把这个骷髅头拿回宿舍,放到床头,向同学们表现一下自己的勇敢。哼,别看我入不了队,但我不怕骷髅头。
我将它拿到洗脸房,用自来水冲得干干净净的,之后就将它带回了宿舍,放到自己枕头旁。还好,它没有一点臭味儿。
我自己心里也感觉别扭,很不喜欢它,有点望而生畏。但要锻炼不怕死,就得锻炼不怕死人。我们的革命烈士死后就会变成这样,我怎能怕它呢?我自己皮肉下面的骨头架子也是这个样子的,有什么可怕的呢?我鼓励着自己,把脸颊贴着它,还给它放进自己的被窝里……
全校同学里,估计没人敢把骷髅头放在床头,与它耳鬓厮磨、同衾共枕。一想到自己是独一无二的,我就好不得意。
它在枕头旁边,陪我一起睡了若干天。哈哈!落后生也不是事事都落后。我的功课虽比不过别人,我虽入不了队,但在和骷髅头睡觉方面,却无人比得过我。这让我非常地沾沾自喜,好像自己干了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这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生活老师那里。生活老师姓田,瘦高个儿,三十多岁,有着一对机警的眼睛,身上衣服洗得一尘不染,床铺也叠得整整齐齐的。这老师虽然不拧你、不掐你,但也特厉害。他治人的法子就是晚上罚站,不让你睡觉,没有一个小孩儿能挺住。他把我叫到他宿舍,严肃质问:“你为什么把那个东西带到宿舍?”
我小声回答:“为了练胆儿。”
“胡闹!马上把它给我拿走,从哪儿拿的,放回哪儿去。要是传染上病,你负得了这个责吗?”
“说不定,它还是一个革命烈士呢。”
“你少废话,马上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