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核心很重要,没有对事物核心的领会,任何元素的组合相加往往都会失去意义,又岂止是加减法呢。如同营销理论的把握,大体上学过、做过营销的人都会知道营销组合理论中的4P原则,市场人员可以通过对价格、产品、渠道、促销的把握,组合、制定出不同的市场推广策略。但为什么相同的市场、相同的定位,有的取得成功,有的走向失败?因为各自把握的市场核心不同。我们往往还没有掌握到最基本的元素,比如品牌核心是什么?4P组合的核心是什么?就开始制定策略,其结果不想而知。
这同样让人想到“建筑”,同样是建造,有的建造创造出来的是房屋,而有的建造可以成为建筑艺术,为什么?关键在于如何把握核心,把握建筑的核心。所以一加一要等于二,怎么等于呢?在于核心,这就是加减法的概念。
当我们在塑造品牌中,组合的品牌元素一脉相承、概念相同、品牌核心一致的时候,它达成的是一致的效果,一加一可以等于二。但当品牌构成元素间核心相异的时候,一加一等于二,很难。传说中有种动物,叫“四不像”,之所以这样叫,因为它的五官来自不同的动物,虽然最终五官相配,但又代表不了其中的任何一种动物,最后只能唤作“四不像”。“四不像”也在用加法,1 1 ……,但最终还是没有结果,因为它的五官属性不同。做品牌塑造,想必也有自己的五官,但切记,要选自己同属性的五官,不要成为品牌中的“四不像”,这姑且称为品牌塑造中的“四不像”的法则。
“四不像”的法则,听起来容易,但在现实的品牌塑造中依然很难驾驭。几年前,中国曾兴起过一阵挑战洋快餐的运动,一时间,麦当劳的汉堡、永和的味道、中餐的服务、冷饮店的面孔汇集一起,塑造了众多的品牌,但到现在许多都倒下了。我们记住了他们的行为,却记不住他们的品牌,因为他们的五官不通,此可称为品牌塑造中的“四不像”品牌。
“四不像”的法则之后,在这里举一个自己经历过的例子。几年前,曾经服务过的公司是一家汽车俱乐部,老实说中国的汽车俱乐部与国外的形式还相距很远,他们都或多或少地有自己的创新,这不仅因为消费意识的差距,更在于经济形态、市场成熟度的差距。
因为少有借鉴,汽车进入家庭才刚刚起步,所以汽车俱乐部仍然是一种很新的市场事物,在操作中有很多细节。他们提供汽车救援的基本服务,又同时提供多样化的会员优惠服务,如促销、品牌折扣、优惠礼包……但实质上,如果说汽车俱乐部的卖点在于危机时刻的关怀、帮助,那么我们的促销、打折,再加上我们提供的一揽子优惠服务,真的可以一脉相承地勾勒出品牌的核心:“危机时刻的关怀、帮助”吗?如果不能,是否有助于这一核心的体现、表达呢?实际上不是,因为促销创造的用户价值,存在于提供了低廉的价格,它满足了更多追求优惠的用户需求。与“危机时刻的关怀、帮助”的品牌需求未能相融,也就不可能达成一加一等于二的品牌效果,如果再硬性塑造下去,也就与我们提过的品牌“四不像”相距不远了。
一加一等于二,看似简单,但是当品牌核心没有贯穿到企业管理、经营、营销等每一个环节中的时候,看似最简单的事情也就变得复杂起来。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在山东省,有一家优秀的家电品牌,通过其长期卓越的服务与产品,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良好的口碑是由品牌传播、售前服务、产品使用、售后支持等环节串联起来,当品牌内涵通过这些环节被相同一致地体现时,品牌塑造的效果“一加一等于二,甚至大于二”,这时一脉相承;反之有可能成为“四不象”品牌,品牌加法变成减法。然而,即使一个以服务见常的品牌,在处理“一加一等于二”的问题上,依然会有不尽人意的时候。
曾有一位海外归来的王先生,在企业中位居高级经理人,有很强的品牌意识,更对我们提到的品牌钟爱有加。回国后喜迁新居,家具、电器少不了更新换代,于是开始关注中意的品牌,希望买一台心仪的冰箱。于是,从留意该品牌的产品广告开始,到产品的详细性能,王先生进行了详尽的对比、分析。广告做得非常好,画面吸引人、亲切轻松,产品各项性能指标也很有吸引力……三个月后,王先生决定购买,一家人直奔该品牌专柜。
“这个冰箱能优惠一点吗?”营业员慢条斯理的撇了一眼回应道:“我们这款冰箱是名牌,一分钱也不能便宜,要买就这价。”王先生顿时火冒三丈,就因为这句话,仅仅三秒钟,就决定购买了对面竞争对手的冰箱产品。——那么试问这时候,品牌内涵中的服务意识在哪里呢?
当然这只是品牌塑造过程中的一个非常小的插曲,甚至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非协调音符。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并不是通过一个人的消费经历就否认一个品牌的服务。然而,故事中的经历向我们、向所有品牌塑造者,传递着品牌的核心内涵塑造需要一脉相承,需要品牌元素间的相互支持的信息。品牌塑造,从品牌的核心内涵到企业的产品、经营、推广、广告、服务等方方面面,远不是“一加一”一定等于二那么简单,远不是拼搭积木那么容易、有趣,它需要我们用心去营造,营造于每一个细节之中。
乘除法,频率相同,振幅最大
如何塑造同心圆,善用“加减乘除”法。第二部分,乘除法,这里更多地在指品牌如何联盟的话题。
“乘除法,频率相同,振幅最大”这是塑造品牌同心圆、知行如一的第二个法则,乘除法原则。有关“频率相同,振幅最大”的共振原理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共振原理可以来源于身边的生活起居,甚至可以追溯到儿时看过的动画片中。但正式的学习、出处,应该来自中学物理教科书中的叙述。每个物质都有自身的频率与振幅,当两个物质相近、接触,频率相同的时候,物质振幅最大,出现共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