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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能量既不可能被创造,也不可能被毁灭

领导力的源泉 作者:(美)大卫M 特拉弗斯


能量既不可能被创造,也不可能被毁灭

能量只能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既然思想和行为均为能量,它们就能将能量转换为另一个事物。那个事物可能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害的。这种转换中蕴涵的力量是令人惊异的。按照一个人每五秒钟产生一个念头的速度计算,你一天将会产生12000条想法。现在让我们来作一个假设,即你的这12000条想法中的大多数或很大一部分都是负面的。既然大多数人的行为都是思想的结果,就能合理地推断出你的大多数或很大一部分行为都是负面的。那么每个人的个体世界以及我们共同面对的世界将会受到怎样的影响呢?反过来,如果你的想法和行为大多数或很大一部分都是正面的,世界肯定会变得更美好。

作为一名领导者,你应该对自己的想法和行为产生的力量高度敏感。如果你能影响很多人的生活,就应该小心谨慎地运用这种力量,并且尽可能地以一种积极正面的、能够产生价值的方式进行。

观察行为本身会影响被观察的事物

当我们观察某一事物的时候,观察行为本身就能使观察对象发生改变。观赏性体育运动就是最好的例子。所有的运动员都会告诉你,观众是一种能量,它能对他们的场上表现产生巨大的影响。作为领导者,假使我们只是观察一名高管人员工作,你的观察行为本身就会影响他或她的工作表现。我们都希望产生的是好的影响,但也有可能相反。想想前面常说的那句万物皆是能量,观察能对被观察者产生影响也就不足为怪了。同样,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也具有深远的意义。当注意某件事儿的时候,我们的预期、意向、期望、恐惧、怀疑、嫉妒以及想法和情感实际上都在不停地运转着,都在影响着自己注意力所聚焦的对象。当真正理解观察行为本身能使观察对象发生改变这一现象,并从心底相信这是事实时,我们就不能再进行任何无意识地观察了。我们知道自己对观察对象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因为我们能使被观察的事物发生变化。

作为领导者,你的关注具有改变人、事、条件、结果的力量,这条原理使你肩负重任。

对任何行为来讲,都存在与之方向相反的反应

对任何行为来讲,都存在与之方向相反的反应,这实际上是从“旧科学”中秉承下来的一条原理。它是艾萨克·牛顿的第三定律——动量定理,也是“旧科学”中仍然具有生命力的一条定律。从实质上讲,这条定律表明:你给予这个世界什么,就会收获什么,这也就是我们今天有时会提到的“因果循环”。那些还没有产生反应的行为,实际上只是因为某个“因果循环”的过程还没有结束,我们所看到的只是这个“因果循环”过程中的前半部分。那是一个能量正在等待平衡的不平衡状态。标志能量平衡的事情也许不会很快发生,无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会与首发事件之间存在或长或短的距离。一些宗教中甚至认为“报应”会发生在另一个人的生命过程中。但“报应”终究会产生。这是一条自然法则。

例如,你仅仅出于恶意就把一名员工辞退了,其实除了不喜欢他或她的个性外没有什么正当的理由。你可能会捏造一个他或她工作表现不佳的“事实”,但如果这么做了,你就大错特错了。等待你的将是“时间的审判”,世界或早或晚都会给你有力的回敬。你在主观上故意向某人施加了负面的能量,错误地将其辞退是主观错误的一个表现形式,你必须等待“报应”到来的那一刻——也许要过很多年,但早晚有一天你会尝到被错误对待的滋味。向你“施恶”的人也许和被你错误对待的那名员工毫无关系。相反,如果你在慈善事业上耗费了大量的个人时间和精力,那么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人所知,你都会欣慰地知道这些善举迟早有一天会给自己带来回报,就像你为他人所做的一样。也许世界对你的回应会随即体现,如你在行善时感受到的强烈的满足感;也许世界对你的回应出现在未来的某一时刻,如某人在你事业受阻而又无计可施的时候施以援手。就我自己的体会来讲,虽然牛顿认为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在大小上是相等的,我更倾向于认为反作用力数倍于作用力,即每做一件好事儿都会得到十倍的回报;反之,每做一件坏事儿就会受到十倍的惩罚。

作为一个领导者,你要明白一个道理,即所有人包括你自己在内都要受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法则的制约。你要对这个事实始终保持高度的敏感。通过自己领导的组织,你将拥有产生巨大影响的力量。当运用这一力量的时候,要始终保持清醒,要知道你所产生的巨大影响终究会反过来影响自己和自己的团队,并应该尽量使这些返回来的作用力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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