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说:“1963年以后的‘四清’运动,不断割资本主义尾巴,直到连续10年的‘文化大革命’。”①
割资本主义尾巴,意思是身子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尾巴还留在资本主义(私有制)。要动刀子,把留在资本主义的尾巴割去,全身毫无保留地进入社会主义。
割资本主义尾巴主要在农村中进行。其做法包括:
定期检查和丈量农民的自留地,看看是否偷偷扩大了面积(“文革”中很多地方取消了农民自留地);
检查农民私人喂养的猪、牛、羊是否超过了公家规定的头数(“文革” 中有些地方不许农民私自喂养牲畜);
检查农民是否偷偷跑到“自由市场”作小买卖(有的地方把农民卖几个鸡蛋也称作“投机倒把”);
检查农民是否偷偷从事补锅、修车、缝纫等个体劳动……
凡发现违反规定者,轻则责令改正,重则批判斗争,没收部分财产。这就是 “割资本主义尾巴”。
在“文革”中,“割资本主义尾巴”发展到城里,取消了修鞋、修车、裁缝、零售摊点等个体劳动。
但是,虽然措施如此严酷,城乡老百姓还是想尽办法捣腾点私活,以求生存。特别是“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更是如此。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在“文革”
后写文章回忆说,当初他们下乡“搞社教”“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时候,给社员丈量自留地,故意睁一眼闭一眼,放宽标准,私下允许农民有限地扩大一点自留地,多弄一点口粮。江苏、浙江一些地方农村,在“文革”中也没有取消“社队企业”,并且允许农民包揽一点机修、电工、建筑、养殖、兽医、缝纫等私活,允许农民搞一点“自由市场”,互通有无。这是后来江浙一带乡镇企业先于全国崛起的基础。
在城里,一些从事裁剪、医药、书画装裱、自行车修理、家具制作的个体劳动者,也纷纷采取“单线联系”、“上门服务”等方式,悄悄在“地下”运行,缓解了人们迫切的生活需求。
这是人性使然,是人们对极“左”路线的自发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