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概念是一句话,三层意思。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用一句话来说,就是政府的事情,通过合同约定,交给企业去办。三层意思,第一是“政府的事情”;第二是“通过合同约定”;第三是“交给企业去办”。
船是由船员驾驶的。但行驶方向很重要。慈禧“老佛爷”很高明,事情你们去办好了,但是官府要进行监督。
“政府的事情”,怎么理解?发展市政公用事业,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政府的责任,也是政府该做的事情,这是首先需要明确的。但是,虽然是政府的事情,由于政府精力、财力有限,需要发挥社会的积极性,特别是企业的积极性,所以把发展和经营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事情交给企业去办,这个“办”包括了投入、建设、运营、管理等经营事项,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灵活的运营机制和丰富的经营经验,来实现市政公用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合同约定”,怎么理解?政府把涉及公众利益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交给企业去办,不是简单的有个授权交给企业就可以了,而必须本着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原则出发,对企业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和约束。在交办和办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政府和企业之间,一定要有“通过合同约定”,才可以把一定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委托给企业去做。我的概念强调了政府的责任,强调了市场和企业机制,强调了要有必要和完备的法律形式——合同。
“交给企业去办”,怎么理解?这个“企业”包括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也包括了各类合作企业,同时也包括了个人。企业去建设和经营市政公用事业项目,项目就活了,事业也就活了,企业用市场机制和办法,创造性和灵活性地开展经营,将使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资产和资源运营取得更大的效益,并在竞争中可以不断提高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公共事业项目交给企业去办有那么多好处,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