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长期做高校管理工作,担任清华文学院院长十八年,在西南联大也任文学院院长。一九三○年和一九四八年,两次被推选为清华校务会议临时主席,主持清华校务。写过大量的教育论著,《西南联会大学纪念碑碑文》、《国立清华大学教授会宣言》、《大学与学术独立》、《论大学教育》等。
父亲很爱护学生。他曾说在学潮中,学校负行政责任的人是政府任命的,不可能公开站在学生一边,但和学生又有师生关系,爱护学生是当然。所以只能中立,希望学生不要罢课。这一态度与蔡元培、梅贻琦都是一样的。国民党军警迫害的学生只要信得过他,到家里来隐蔽,他都尽力掩护,从不问他们姓名。他保释和掩护过的学生有黄诚、姚依林等。
他认为大学要培养的是“人”而不是“器”。器是供人使用的,知识和技能都可以供人使用,技术学校就能做到。大学则是培养完整灵魂的人,有清楚的脑子和热烈的心,有自己辨别事物的能力,承担对社会的责任,对已往及现在所有的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欣赏。
他是自由主义的教育家,几十年如一日,始终在北大、清华、联大维护和贯彻那些教育理念:学术至上、为学术而学术、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等。
一九四○年,教育部长陈立夫三度训令联大,要求统一全国教材、统一考试、设立核定的必修课程。联大教授抵制这一命令。信是父亲写的,列出不从命的几大理由,说“大学为最高学府,包罗万象……岂可刻板文章,勒令从同”、“教育部为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大学为最高教育学术机关……如何研究教学,则宜予大学以回旋之自由,教育部为有权者,大学为有能者,权、能分职,事乃以治”、“教育部为政府机关,当局时有进退;大学百年树人,政策设施宜常不宜变”、“师严而后道尊……今教授所受之课程,必经教部之指定,使教授在学生心目中为教育部之一科员不若。在教授固已不能自展其才,在学生尤启轻视教授之念”等,后来联大没有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教材和课程。
教育部提出给联大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们特别办公费,也被拒绝了,信显然也是父亲写的,说“同仁等献身教育,原以研究学术启迪后进为天职,于教课之外肩负一部分行政责任,亦为当然之义务,并不希冀任何权利。……倘只瞻顾行政人员,恐失均平之宜,且令受之者无以对其同事”。联大能够“内树学术自由之规模,外来民主堡垒之称号,违千夫之诺诺,作一士之谔谔”,也有父亲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