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国民党条件的提出(3)

失去的机会?抗战前后国共谈判实录 作者:杨奎松


从谌小岑的信和国民党所提四项条件,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这个时候,国共两党的这种最初的接触要想取得明显的进展,还是相当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国共双方这时提出的谈判条件还相差太远。比较一下双方几次提出的(不包括莫斯科的那一次)可以为对方了解的谈判条件,可知共产党方面并未放弃平等合作的想法,且坚持以保存国共政权与军队为前提,另组国防政府和抗日联军为“根本主张”;而国民党方面则明确拒绝与共产党平等合作,坚持红军必须改编,苏维埃必须改制,服从南京中央政府,甚至明确要求共产党放弃对军队的控制,并且要派红军“另辟新土”去“察绥外蒙之边境”。

依据“抗日反蒋”的方针,中共中央这时不仅没有可能接受国民党方面的条件,而且因在陕北秘密开展统战工作,逐渐取得张学良和东北军的同情,正在考虑实施“抗日反蒋”的“西北大联合计划”。因此,先后收到由董健吾和北方局转来的国民党的四项条件,和曾养甫、谌小岑两人的信,中共中央的态度显然颇为反感。毛泽东在给前线彭德怀的电报中明确宣称:曾养甫等人的信件及条件,“满纸联合抗日,实际拒绝我们的条件,希望红军出察绥外蒙边境,导火日苏战争”。

但是,反感归反感,中共中央并没有打算停止与蒋介石国民党进行接触。至少像周恩来所强调的那样,中共中央始终很重视这“千载一时之机”,坚持要“利用蒋现时之弱点,抓住他找我之一环,向全国各方活动,并得与全国群众见面”。正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之下,中共中央领导人充分利用了董健吾、张子华等来往于南京与陕北之间的有利条件,纷纷写信交董、张带往南京、上海等地的国内各界头面人物,以宣传自己的主张,呼吁“居今日之中国,应不分党派,不分信仰,联合各地政府,各种军队,组织国防政府与抗日联军,以统一对外,并开抗日人民代表会议,以促其成”。这时毛泽东、周恩来等均有信给各界头面人物。

当然,随着1936年春东征山西之战未能达到既定目标,中共中央也已愈加清楚自身实力的局限,故特别明确了以“抗日”为第一位,“反蒋”服从于“抗日”的原则。参见《毛泽东致洛甫电》,1936年4月9日。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他们对于蒋介石南京政府的态度实际上也是以后者对于日本侵略和对于自己的态度为转移的。他们显然并不反对在“停止内战一致对外”问题上与南京方面达成某种政治上的妥协。因此,国共接触谈判能否取得进展,很大程度上也还是要视国民党方面的态度来决定,中共方面的态度相对来讲应当要灵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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