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白人。”我描述了上周六到我办公室去的人的模样,说到一半时这个黑人开始点头,他还在用刀刃削平香皂的棱角。看上去他正在雕一头母猪和一群趴在她身边吸奶的小猪。
“是约翰·达盖特,哈哈,这个坏小子。你要找的人就是他,但他现在不在。”
“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听说他去了圣特雷萨。”
“我知道他上周六在那里,这也是我来这里找他的原因。之后他回来过吗?”
他的嘴怀疑地撇了一下:“我周一看到过他,后来他又消失了。肯定还有其他人在找他。他好像整天都在逃跑,生怕被别人抓住。你找他有什么事?”
“他开给我一张空头支票。”
他惊讶地看着我:“你从那种人手上拿到了支票!天啊,小丫头,你的脑袋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我只能苦笑:“我知道,都是我的错。我以为在他永远消失前我可以找到他。”
他摇摇头,一丝同情都没有:“别指望从他那种人那里能得到什么。这是你犯的第一个错误。你来到这里是你犯的第二个错误。”
“有人知道谁能联系到他吗?”
他用刀尖指着楼梯旁的第三扇门:“亚克斯·洛薇拉。她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
“她是达盖特的朋友?”
“那倒不是,是他老婆。”
我在敲二十六号公寓的门时,心中充满希望,但我也担心他是否已经搬家。空心门的底部被人踢坏,留下了巴掌大的一个洞。推拉玻璃窗打开了约六英寸,露出一截窗帘。窗格玻璃上有一条贴着宽绝缘胶带的对角线形的裂缝。屋里飘出醋和熏肉油的味道,显然有人在烧绿甘蓝或是羽衣甘蓝。
门开了,一个女人望着我,她的上嘴唇有点肿,像是孩子们第一次学骑自行车时从摔下车后留下的伤痕,可以看到她的左眼不久前被打后留下的青紫,现在淤血慢慢消去后已变成了灰蓝色,但眼睛周围还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她的头发像干草一样,从中间分开,用发夹别在两个耳朵的上方。我甚至不能猜出她现在的年纪。与五十多岁的约翰·达盖特相比,她显然要年轻多了。
“洛薇拉·达盖特?”
“是的。”她似乎不太情愿接受这个称呼。
“我叫金西·米尔虹,是来找约翰的。”
她不安地舔着上嘴唇,好像还不太习惯嘴唇的形状,在她的嘴唇上,部分伤口已开始结痂,非常像一小撮胡子。“他不在。我也不知道他在哪儿。你找他有什么事?”
“他雇我做事,但却给了我一张空头支票。我希望能解决一下支票的问题。”
我说完后,她仔细地看了看我,然后问道:“他雇你做什么事?”
“交给别人一件东西。”
她并不相信我的话,仍旧追问着我:“你是警察吗?”
“不是。”
“那你的职业是?”
我向她出示了从业执照的复印件作为回答。她转过身走进屋子,没有关门,看来并没有拒绝我。我走进客厅,关上门。地上铺着的是那种非常受公寓住户青睐的绿色粗棉织地毯。一张小桌和两把木椅是客厅中仅有的家具。从靠墙放着的一张六英尺长的长方形地毯观察,墙旁边曾经放过一张沙发,而地毯上的凹痕也表明,房间中央还放过两把椅子和一张咖啡桌。很显然,就在不久之前,达盖特打了她一顿,还砸碎了一切可以砸的东西。我看到一座台灯的插座上面,露出的电线就像人体撕裂的韧带一样。
“家具呢?”
“上个星期被他全当出去了。他用换来的钱买酒喝。在这之前汽车也早就被当了出去。虽然那车已不值什么钱,但毕竟是我买的。你该看看这些天我都睡在哪里,就睡在那些他从街上拣回来的床垫上。”
客厅的餐桌旁有两把椅子,我坐在其中的一把上,看着洛薇拉慢慢走进了窄小的厨房。一口铝锅正放在火炉上,里面的水烧得滚开。在煤气炉的一个靠里的火眼上,有一只已经打坏的水壶,里面浸满了甘蓝菜。
洛薇拉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白色T恤衫,穿反了,可以看见脖子后边“水果织布机[水果织布机(Fruitofthel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