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给老师

十三封自杀告别信 作者:(德)科斯汀·吉尔


在我流利地控诉了上述若干人等之后,心里稍稍好过了一些。我就要永远地离开这个让人郁闷无聊透顶的荒唐的世界了,还有什么不能说还有什么好怕的呢?也许只有这一点能让我稍稍感觉痛快。其实我并不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人,这个我的老师可以为我作证。虽然他一向都认为我是个调皮的差生,经常罚我把某句毫无道理的话写上一百遍。想想吧,这对一个处在生长发育期间的小女孩儿来说,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但是,我从来都认为自己是正直和可爱的,所以,到了今时今日,我仍然记得我的恩师,并给也打算跟他到个别。

嗨,罗特先生:

我不晓得您是否还记得我这个人,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提供几个要点以帮助您回忆:歌莉·塔勒,一九九八年通过高中毕业考试,重点学科是德语。虽然非常不幸地在七年级时您就成了我的老师——历史和德语老师,但我认为您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我的名字,您一直称呼我为小女孩、冒失的小女孩、自以为是的小女孩、令人失望的小女孩等。我们也给您起了不少名字,而其中叫得最少的几个可能正是您爱听的。

不管怎么说,我的德语都应该得到一分的成绩,但您向来只给我个二分,因为您不认同我对歌德、席勒和博尔歇特的评论。现在,即将走到生命尽头的我在总结自己的一生时,竟惊诧地发现有很多东西都是拜您所赐。在七年级时您曾罚我写了一百遍“一个德国女孩不能违抗命令”,当然还有那个经典名句“把已经送出去的礼物再要回来无异于偷窃”。我被罚写是因为布里特·艾姆克借了我的圆珠笔,直到我把拉丁课本扔到她头上,她才肯把它还给我。可惜您就在那一瞬间走进教室并当即站到了布里特一边。到底为什么?因为她有一张德国的马才有的脸吗?因为她在受到训斥时只会哭泣,而我总是愤怒地把牙咬得咯咯作响吗?

就好像我把这支笔送给她了似的!那可是老姨妈胡尔达送我的礼物,是唯一一支我喜欢的笔,因为它不是一件粗糙的制品:在笔的里面有一列火车来来回回地开动。我至今还保存着它。您不知道我是如何把它追讨回来的,否则我又要写一百遍“一个德国女孩不允许用修正液戳别人”了。

谨致以最崇高之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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