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回 天庭内参

妖眼看西游 作者:穆鸿逸


写到这里,问题就出来了——这袁守诚到底是什么身份?

这个世界上,算命先生甚多,算得准的不在少数,但算到袁守诚这个程度的,实在是没有几个,但恰恰也就是他算得实在太准了,这才引起了我的怀疑:

首先,他怎么知道下雨的时间和雨量的?按照道理,下雨若是天庭的计划之内,那么龙王应该有张“本月降雨计划表”来执行,要是这个情况,他可以洞悉天机,倒也说得过去。而此次降雨,明显是个急件,连龙王也不知道,然而袁守诚不但知道,而且详细到了“三尺三寸零四十八点”这样精确的数字,这的确叫人心生疑窦。

其次,他是怎么知道泾河龙王要死在魏征的手里的?以前并没有人因为行雨获罪,泾河龙王虽然是违规行为,但袁守诚怎么知道它就会被判处死刑?何况泾河龙王刚刚违规降雨就来找袁守诚,这时候玉帝应该还不知道它搞了小动作,更不要说对他作出什么死刑的判决了。而袁守诚不但已经知道它要斩首,而且连执行官是谁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就有点儿耸人听闻了!虽说是犯了天条,可天庭的办事效率也没这样迅速过吧!

纵观《 西游记 》一书,犯天条者颇多,可天庭无不是后知后觉乃至不知不觉,侦察系统可谓是相当落后!很多天庭的公职人员,比如像奎木狼擅离职守十三年,在人间强逼硬娶,生下孩子一双,天庭竟然全无察觉,而对待泾河龙王的一点儿小小的手脚,未免反应得太过迅速,近于未卜先知。更大的一个疑点,就在天庭对泾河龙王的审判过程上——大家都知道,无论是犯了多大的罪,至少要先把罪犯拿住,才能进行定罪。比如直接造反的猴子、强奸未遂的猪八戒,以及失手毁坏公物的沙和尚,都是先被捉拿归案,然后再判罪的。而至于那些尚未捉拿归案的各路下凡的公职人员以及神仙坐骑,一律是无法先定罪的。而对于泾河龙王,这一过程彻底被推翻了:不但在案犯未被捉拿的情况下定了罪,而且早早地决定了执行人员,并且这个过程被袁守诚知道得一清二楚,这实在是有点儿不可思议了。

这个问题唯一的解释,只能是这样:袁守诚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天庭专员”。

只有这样,他才能提前看到“天庭内参”,知道详细的下雨时间和降雨量,以及知道有关泾河龙王的一切信息,包括它的定罪和执行者。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根据“天机不可泄露”的原则,这个袁守诚屡屡泄露天机,将天上如此高级的机密泄露出去,这本身就是该千刀万剐的——玉皇大帝心血来潮下的圣旨内容你都知道,那么玉皇大帝的私生活你知不知道?而且他还直接促使“泾河龙案”的发生,可以说犯罪情节绝对不比泾河龙王轻,甚至影响还要恶劣,若他不是天庭专员,他还能落个好下场吗!

等等,如果真实情况是这样的,那么难道真的会有这样一份“天庭内参”的存在吗?依我看来,“天庭内参”是的确存在的,因为泾河龙王的死,其实是天庭内定。在《 西游记 》第十回中,阎王们有过一句明话:“自那龙未生之前,南斗星死簿上已注定该遭杀于人曹之手,我等早已知之。”

一句话,老龙王的死是计划内的安排。

我们不妨来回顾一下,其实痕迹十分的明显:“差时辰少点数”的主意,是鲥军师提出的,龙王能够欣然答应而无一点儿怀疑,可见一来这样的事情从来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其他龙王因此获罪;二来这样的事情无关生死,违反天条王法实在算不上,顶多只能算是政府公务员在行使国家权力时没有百分之百,最严重也不过是个办事不力。试想一下,做了这样多年的降雨执事,若是知道这样做是个死罪,你就是借给泾河龙王一串秤砣做胆,谅它也不敢这样做;至于鲥军师更是不敢献这个计:一个参谋,怎敢拿主子的老命开玩笑?不怕被蒸了吗!而且在《 西游记 》中,龙王按旨降水的规范的流程只有两桩,一桩就是这“泾河龙案”,还有一桩,则是在第八十七回凤仙郡求雨的时候发生的:“( 东海龙王敖广 )道:‘大圣唤小龙来,那方使用?’行者道:‘请起,累你远来,别无甚事。此间乃凤仙郡,连年干旱,问你如何不来下雨?’老龙道:‘启上大圣得知,我虽能行雨,乃上天遣用之辈。上天不差,岂敢擅自来此行雨?……但大圣念真言呼唤,不敢不来。一则未奉上天御旨,二则未曾带得行雨神将,怎么动得雨部?大圣既有拔济之心,容小龙回海点兵,烦大圣到天宫奏准,请一道降雨的圣旨,请水官放出龙来,我却好照旨意数目下雨。’”

除此之外,龙王降雨几乎都是无组织无纪律的,算来四海龙王够斩个两三回了,这在书中有着详细的记录,可不是空口白说的——在第二十八回中,猴子重返花果山,就私自降雨,够斩一回。

在第四十一回中,猴子为了降伏红孩儿,去向东海龙王借雨,敖广虽口称原则,但其实也没遵守,还拉上三?兄弟,又该斩一回。

在第四十五回车迟国斗法中,不光是龙王来了,雷部的几个官员也来了,这个是按旨行事,但偏偏被猴子阻止,虽最后还是下了雨,但毕竟也是误了时辰,论罪的话,连雷部的几位也该斩了。

更可耻的是,在第六十二回中,碧波潭老龙王一家老小都作案,不但龙王私下血雨不受天庭一刀,女儿把王母的灵芝都偷了回来,竟然也平安无事……

最后,连在第六十九回猴子给朱紫国国王看病开方子之时,需要点“无根水”做药引子,都叫龙王出马下了点儿雨,这是不也是该斩一刀呢?

若说龙王的一口唾沫不算是私自降雨的话,那么泾河龙王何必要在那既定的雨数上做手脚?它提前一天打个喷嚏,那么袁守诚不就输了?若是这样一口唾沫也算雨的话,敖广的罪岂不是比泾河老龙还要大?而奇怪的是,这些龙王无论下雨是为善还是恶,竟然一律都无罪,而且更有甚者,在《 西游记 》第四十三回中,西海龙王还私自压下了来自衡阳峪黑水河神所递上来的告状信。“渎职罪”被判了一个斩立决,而包庇黑暗恶势力的“包庇罪”竟然都无人过问,泾河龙王的案子要不是冤案假案错案的话,打死鄙人也不信!按照这个情形,我们有理由相信,天庭上早有人制订了一份完整的“天庭内参”,在里面早已经设下圈套让泾河龙王去钻,而且他的死刑也早已经被内定下来,连执行官都写好了。所以,泾河龙王之死,不在于它犯了案,而在于它必须得死——就算它这次不上当,下次也会中圈套,权力的游戏中,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而君算计臣死,则臣怎么做都要死。

“泾河龙案”其实是“泾河龙冤案”,就是这样简单,但这一字之差中所隐藏的玄机,就不是这样简单了,若想参透其中的奥秘,就必须得再研究“唐太宗魂游地府”这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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