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住宅区的街道上走了一会儿,始终避开街灯,边走边盘算着下一步应该怎么办。突然,我发现自己离潘朵拉酒吧只有半条街。我选了一个地方,能清晰地看到酒吧里的情形,但酒吧里的人却不一定能看到我。我一直站到小腿抽筋,喉咙冒烟。我不知道自己在外面究竟站了多久,但已经确定有八到十个人走进酒吧,也有差不多数量的人打算离开那里。可我那个体形像梨子的朋友并不在里面。
也许我在这附近见过他,才会觉得他那么面熟。也许我们经常在街上擦身而过,他的脸和身影才会印在我的意识里。他提到潘朵拉,也许是因为他经常在那里厮混,就脱口而出,虽然他根本就不打算赴这个约会。
也许他现在就在里面。
坦白地说,这话连我自己也不相信。但我口渴难耐,真想抓过一杯啤酒灌个痛快。他可能在里面,虽然机会渺茫,但进去还是合理的吧。
他当然不在里面,但啤酒真好喝。
我没有停留很久,但一出门就觉得很不对劲,似乎有人在跟踪我。我沿着百老汇大道往南走,在身后二三十码处,有个人从我离开酒吧两三分钟后就开始跟着我。我在六十街转弯,他也一样,这让我更加紧张。
我横穿马路,向西走去,他在马路的另一边跟着我。这人个头很小,穿着厚厚的黑呢防风夹克、跟上衣不配套的深色长裤和浅色衬衣。在昏暗的灯光下,我看不清他的脸,却也不想瞪着他让他离开。
就在我转上哥伦布大道之前,他也跑到了街道的这一边。我沿着哥伦布大道向城中心走去,在接近第九大道时,他不知从哪个角落转了出来,又跟在了我的后面,这吓了我一跳。我想了半天,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可以躲在门边,等他从我身边经过时,一拳把他打倒;或者我可以继续走下去,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我继续往前走,走过一排房子之后,他走进一家酒吧,之后我就没见过他,原来是一个也想喝两杯的可怜虫。
我走到哥伦布圆环,坐地铁回家。呃,从我自己的家到我临时的家。这次我一下子就找到了贝休恩街,它和我离开时一模一样。我尽可能快地打开门锁,做得就好像我有钥匙一样,然后连跑带跳地蹿上四楼,没多久就站在了罗德尼的房门前。门后的三道锁根本不是问题,因为我没用钥匙锁门,只有弹簧锁扣上了。我用一块软软的铁片伸进钥匙孔,说实话,用这东西开锁比用钥匙还快。
然后我锁上所有的锁,上床睡觉。我什么事也没做,还去冒了一堆没必要冒的险,不过躺在罗德尼的床上时却觉得身心舒畅。我到街上走了一趟,没有躲躲藏藏的。我采取了行动,尽了责任。
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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