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其实没有那么醉

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比利·基根住在五十六街接近第八大道的一栋大楼里。我们快到他家的时候,比利好像突然恢复了清醒,他甚至还彬彬有礼地跟门房打了个招呼。“马修,斯基普,”他说,“再见啦。”

“比利人不错。”斯基普告诉我说。

“他人很好。”

“他其实没有那么醉,他装的,想借酒装疯,发泄发泄。”

“我知道。”

“你知道吗?我们在小猫小姐那里藏了把枪。约翰跟我在开酒吧前,我在别的酒吧打工。有一天,我们碰上了抢劫案。一个白人闯了进来,用枪指着我的头,把收银机里的钱全部拿光了。他还叫店里的客人把皮夹子拿出来,那时店里有五六个人,没人敢不听他的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客人们的表也都被抢走了。这才是标准程序吧。”

“好像是这样。”

“我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是个英雄好汉,从来没有站在那里被人用枪指过。当时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后来却越想越气,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我气疯了,跑出去,买了把枪,从此之后,那把枪就放在我上班的地方。现在它当然就在小猫小姐那里,其实我还是觉得叫马蹄铁与手榴弹比较顺耳点。”

“你有执照吗?”

“你说枪啊?”他摇摇头,“我根本就没有拿去登记。我开的是酒吧,弄把枪不是难办的事。我花了两天打听,到了第三天,我就用一百块钱弄到手了。但是在我们店开张之后,还是被抢了一次。那天是约翰值班,他知道枪在哪里,却乖乖地把钱箱交了出去。那个家伙并没有抢顾客。约翰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因为他等到抢匪离开酒吧之后,才想到店里有把枪。也许吧,也有可能,他就算想到了那把枪,也不会用。也许我会跟他一样,也不会。不身临其境,你真不知道你会怎么做,对不对?”

“没错。”

“你不当警察以后,真的不带枪了吗?听说有人养成习惯之后,没佩枪,就好像没穿衣服似的。”

“我不一样,不带枪对我来说是卸下包袱。”

“哦,我明白了,卸下包袱,就跟减肥差不多,是吧?”

“差不多。”

“是啊,我想他也是凑巧提到流弹的事情。”

“啊?哦,你说汤米。”

“硬汉汤米·蒂勒里。他有点混蛋,但不是坏人。叫他硬汉汤米,就好像是叫他大个子①。他说那事是无心的。”

“我觉得你说得没错。”

“硬汉汤米。你知道他还有别的绰号吧?”

“电话汤米。”

“没错,也有人倒过来叫他汤米电话。他用电话推销狗屁东西。我没见过成年男子干这种营生,那都是家庭妇女干的活儿,每小时能赚三毛五分钱?”

“我觉得他赚了不少。”

“是啊,你看看他那辆车。我们可能没看到那个女的帮他开车门,但是,我们都看到他那辆车子了。马修,在你回家睡觉以前,要不要到我那里去再干两杯?我有威士忌,有波本酒,冰箱里也应该有点吃的。”

“我想回家,斯基普。不过,多谢了。”

“我想你也累了。”他抽出一根香烟点上,吸了几口。斯基普住在凡登大厦,隔条街往东走几步,便是我住的旅馆。他把香烟扔了,跟我握了握手,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街区外传来五六声响声。

“天啊。”他说,“这是枪声还是鞭炮声?你说得准吗?”

“不能。”

“我也不能。大概是鞭炮,你想想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是莫里西兄弟抓到了那对大盗?今天是二号,七月二号,对吧?”

“大概是吧。”

“夏天到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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