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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旅馆,查了查有没有来信或是留言,结果什么都没有。看门的是一个来自安蒂瓜、手脚很灵便的黑人。他说他不怕热,只是想念舒爽的海风。
上楼后我洗了个澡。房间热得要命,其实我房里有空调,但是制冷系统好像坏掉了,只觉得热空气一直在房间里打转,还有一股化学药品的气味,屋里依旧是又湿又热。我索性关了它,把窗户全部打开,但是,好像一点帮助都没有。我瘫在床上,睡了一个小时左右。醒来之后,我又得再洗一个澡。
洗完后,我打了个电话找弗兰。接电话的是她室友。我告诉她我是谁,然后等了好久好久,弗兰才来接电话。
我邀她一起吃晚餐,如果还有兴致的话,饭后再去看场电影。“可是我今天晚上不行,马修。”她说,“我有别的计划,下次再说好不好?”
我挂了电话,有点后悔,早知道就不打了。我穿上衣服,照了照镜子,确定我不用刮胡子之后,就出门了。
街上也是热得要命,不过再过几个小时就会凉快下来。而且,街上全是酒吧,无论如何,它们的空调比我家的强。
很奇怪,我没有朝着酒吧去。我的心情不大好,声音沙哑,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会一口气灌几杯。但现在我却东逛西逛,也没打算找个地方歇歇脚。我甚至进到几家酒吧里去,但是,没点东西又跑了出来。
我还差点跟人打了一架。在第十大道的一家地下酒吧里,一个浑身横肉、少了几颗牙齿的大块头,跟我撞了个满怀,他的酒洒了我一身,我却很反常地接受了他的道歉。其实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本来就想找个人打架,我也准备好要教训教训他。他的一个朋友却从他身后抓住他手臂,另一个挡在我们中间。我就在这个时候回过神来,接受他那毫无歉意的道歉,迅速离开现场。
我朝东走向五十七街。几个黑人妓女在假日饭店前拉客。我仔细打量她们,态度比以前认真得多。其中一个像是戴了黑檀木面具的妓女,眼光毫不避讳地扫着我。我只觉得胸中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怒火,只是不知道是谁或是什么事情把我激怒的。
我走向第九大道,还是回阿姆斯特朗酒吧去。见到弗兰坐在那里,我一点也不惊讶,就好像知道她一定会在那里似的。我在酒吧的北边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弗兰背对着我,根本没注意我已经进来了。
她坐的是一张两人桌。她的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我只瞧见他有一头金发,两道金眉,一张年轻开朗的脸庞。他穿了件蓝色短袖衬衫,上面还有肩章。我记得大家管这种衣服叫猎装。他抽烟斗,喝啤酒。她点的是一大杯烟雾缭绕的粉红色液体。
可能是龙舌兰日出。那一年特别流行龙舌兰日出。
我的眼光转向吧台,见到卡罗琳坐在那里。散桌差不多都坐满了人,但是吧台还有一半是空的。对酒保来说,星期五晚上只有这么多人,算是很清闲的。门边,也就是在卡罗琳的右边,有两个人畅饮啤酒,大谈棒球。她左边是三张没人坐的高脚椅。
我坐上中间那一张,点了一杯双份加水的波本。帮我倒酒的是比利,他随口跟我聊了两句天气。我喝了一口酒,偷偷瞄了卡罗琳一眼。
她不像在等汤米或其他人,也不像几分钟前才进来的样子。她穿了一条浅黄色七分裤跟无袖的背心上衣,浅褐色头发梳得很整齐,配着她小小的脸庞,让人看着很舒服。她不时从粗重的杯子里喝一些黑色饮料。
那不是龙舌兰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