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找到蒂勒里家

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9

第二天,我又到布鲁克林走了一趟。地铁过了日落公园,我还留在车上,一直到湾脊大道我才下车。地铁出口正对面就是为玛格丽特·蒂勒里举行葬礼的殡仪馆。她现在埋在往北两里远的绿木墓园里。我往北远眺,看看她这辈子走的最后一段路。然后我往西进入湾脊大道,向河边走去。

在第三大道上,我朝左边望去,远方是连接布鲁克林跟斯塔滕岛的维拉扎诺桥。我再往前走去。这里的环境比我前几天见到的社区好多了。到了殖民路,我向右转,这次总算是找到蒂勒里家了。我在离开旅馆之前,特地查了查地址,所以这次没有在街上乱逛。其实那天晚上我曾经见过这栋房子。

房子是用砖和木头作为建筑主体,有三层楼高,就在奥尔斯公园东南角的对面,隔壁有一幢四层楼的红砖公寓。蒂勒里的家有一个很宽敞的阳台,上面是铝制的遮雨棚,屋顶铺了沥青,尖尖耸起。我爬上台阶,按了按门铃,里面响起一组四个音符组成的铃声。

没人应门。我扭了扭门把,门紧锁着。这种锁对我来说,实在不堪一击,只是我没理由把锁弄开。

房子左边有一条车道,往前走,一直通到侧门和车库。两道门全都锁上了。抢匪打破了侧门的玻璃,但是,现在那个洞已经用一个有波浪纹的厚纸板补上,还用金属的胶带固定了一下。

我穿过马路,在公园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我又站在对街,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蒂勒里家。我脑中浮现的是当时的景象:克鲁兹跟赫雷拉如果开车的话,我还真不知道他们能把车停在哪里。停在蒂勒里家的车道,让里面的人看不见他们,而他们又可以很轻易地破门而入?还是停在街上,遇到状况的时候,比较好逃跑?还是那时车库门没关,蒂勒里的车也还没开回来,所以他们索性把车停了进去?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把车停在车道上,也不会引人怀疑了。

我找了家餐厅,点了一盘米饭、豆子混合辣酱的杂食当午餐。那天下午我又跑到圣迈克尔教堂去,它终于开门了。我在角落的板凳上坐了一阵子,点了两支蜡烛,我的一百五十元终于如愿以偿丢进了募捐箱。

我做了点大家认为我该做的事。我在附近乱晃,见到门就敲,见到人就问问题。我又回到克鲁兹跟赫雷拉的住处附近。我跟很久没看见克鲁兹的邻居讲了好久的话,也跟赫雷拉同租一栋公寓的租户攀谈了几句。我又去找了一次诺伊曼,虽然他不在,但我跟局里的几个警察聊了起来,还跟其中一个出去喝了杯咖啡。

我打了几通电话,但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到处乱逛,或是面对面跟人接触,东一点西一点,把我问到的东西记在笔记本上。我这么做好像也只是舒展情绪,打发时间,还得设法别让我问自己在干什么。我是搜集到不少零碎的讯息,但是却不知道到底澄清了多少真相。我越来越不知道我到底在找什么,也越来越不知道有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去找。我只是觉得我做的已经足够对我自己、汤米跟他律师有个交代了,而且也不愧对那笔我已经花得差不多的费用。

那天傍晚,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准备回家。下了地铁,我走进旅馆,前台上有则给我的口信。汤米找我,还留了他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把便条放进口袋,晃到街角的酒吧,比利·基根跟我说斯基普找我。

“怎么全世界的人都在找我?”我说。

“有人找的感觉不错啊。”比利说,“我有个叔叔就被四个州通缉。你有个电话留言,我把它放到哪里去了?”他把那张纸条递给我。又是汤米·蒂勒里,不过这次换了一个不同的电话号码。“你要点喝的吗,马修?还是你只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你的留言?”

最近我到布鲁克林区去是很轻松的,多半是在面包店喝两杯咖啡,或是在杂货店里叫两瓶啤酒。我叫比利倒杯双份的波本,然后一口气倒进喉咙。

“其实我们也在找你。”比利说,“我们几个要去看赛马,也许你也想去。”

“我有事情要做。”我说,“而且,我对赛马了解不多。”

“如果你不玩得太过火的话,是很好玩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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