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对这个问题不耐烦

酒店关门之后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他摇摇头,对这个问题很不耐烦。“我真希望我是第一个审他们的人。”他说,“局里面的人在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赃物从哪里来之前,就已经把它当作抢劫案在办了。等我察觉不对的时候,案子已经到检察官手里了。”

“那又怎么样?”

“时机一错过,他们就开始撒赖了。‘这些东西是我在街上买的。’你知道他们这套伎俩。”

“那当然。”

“他们连屋里死了个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们先把故事编好,再根据电视或报纸上的新闻修正,或是绝口不提。所以最后的版本就变成:他们两个在里面搬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个妇人死掉了,因为他们根本没上二楼。这倒奇怪了,因为他们的指纹在卧室的镜子、梳妆台上跟其他几个地方都找得到。”

“你说你在二楼卧室找到他们指纹?”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不过我也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差别。没错,我们是找到了指纹。”

“谁的?赫雷拉还是克鲁兹的?”

“问这干嘛?”

“因为我觉得是克鲁兹杀的。”

“为什么是他?”

“他的纪录,他有藏枪械的纪录。”

“弹簧刀。不过他不是用这种刀对付那个女人的。”

“哦?”

“杀死那个女人的凶器是一把六寸长、两寸半宽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厨房里的刀。”

“听起来你也不确定是哪把刀。”

“没错,她厨房里什么刀都有,刀具有好几套。如果你在家里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会有一大堆刀。蒂勒里也说不上来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验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验,在上面却找不到血迹。”

“那你认为——”

“其中有一个人从厨房拿了一把刀,上楼杀了她,然后不知道把它扔到哪个下水道、河里或什么地方去了。”

“刀是从厨房里拿出来的?”

“当然也可能是他们带来的。克鲁兹随身带了一把弹簧刀,但是也许他不想用自己的刀杀人。”

“你暗示他有预谋?”

“要不然你还能怎么想?”

“我是觉得这是入室抢劫案,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这里。”

“对啊,你当然是这么想,因为这么想比较简单,可以帮汤米撇清。他上楼的时候还带了把刀,为什么?”

“以防万一有人在上面。”

“他们为什么要上楼?”

“他们在找钱啊,有的人习惯把现金放卧室里。他打开门,发现她在里面,她吓了一跳,他也吓了一跳——”

“然后他就杀了她?”

“说得通吧?”

“狗屁。不过,我得承认你说得有几分道理,马修。”他把酒杯放回桌上,“只要再整他们一次,我保证他们会全部乖乖招了。”

“他已经说了不少。”

“我知道。你也知道该怎么教新人吧?如果只是照本宣科,那是生手,老手知道在关键处加点料。‘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过我现在要你把实话一五一十招出来。’只要再把他们前言不搭后语的地方戳穿,他们就会承认是蒂勒里授意他们杀人。”

“那不等于要他们承认杀人?”

“我知道。他们在每一次审讯里都比上次多承认一点,但只要他们的法律顾问到场,我们和谐的谈话就算完了。”

“你为什么认定蒂勒里在幕后唆使?就因为他在外面乱搞?”

“这年头有几个人不在外面乱搞?”

“那不就对了?”

“那些会杀老婆的不见得是在外面乱搞的人,而是想在外面乱搞的人。要不就是他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女子,想跟她终生厮守,要不就是他爱上了自己,再要不就是医生,医生常常杀老婆——”

“可是——”

“我们有上千上万条理由,马修。他的钱根本不是他的。更何况,她已经准备好要甩掉他了。”

“谁?他女朋友?”

“他老婆。”

“我倒没听说过。”

“这种事你要听谁说?汤米啊?她跟邻居提过,也跟律师谈过。她婶婶死后,玛格丽特几乎变了个人。她是继承了一大笔产业,没错,但是跟她作伴的老妇人不在了。我们发现汤米有很多动机杀人。如果单凭动机就可以吊死汤米的话,我们早就去买绳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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