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想起一个紧急事件

到坟场的车票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刚才我打电话给她时,回想起一个紧急事件,所以我提起某人烧断保险丝的故事。这个人是她的客户,一个体重超重的律师,办公室位于城中心梅登巷,家则在城郊的理弗代尔。他曾是伊莱恩的固定恩客,每个月都来个两、三次,从来没给伊莱恩带来任何麻烦,直到某天下午他选定伊莱恩的床作为发病地点。事后法医人员判定他死于心肌梗塞。这是应召女郎最可怕的恶梦,她们从来没有想过该如何处理这种事。伊莱恩处理的方法就是打电话到警察局找我,局里的人告诉她我不在,她就留言说是发生紧急的家庭事故,要我打电话给亲戚弗朗西丝。

局里的人没找到我,我倒是在半小时内恰巧打电话回去才听到她的留言。我与她谈过后,找了位可信赖的警官一起到她公寓。在伊莱恩的协助下,我们一起替那个倒霉的家伙穿上衣服。他穿的是三件式西装,我们替他整理仪容,打好领带,系上鞋带,扣上袖扣,一人一边将他扛在肩上,架到货运电梯。大楼的服务人员刚好推了一辆货运车等电梯,我们告诉他说我们朋友酒喝多了。我想他一定不相信,因为我们拖着的分明是一具硬梆梆的尸体,完全不是酒醉的模样。但他知道我们是警察,而且他也记得马德尔小姐塞给他不少的小费,所以就算他有任何疑虑,也会自己留着。

当时我开的是局里的车,一辆没有警局标志的普利茅斯轿车,等我将车驶到货物出入口,再把那位断了气的律师塞进车里时,已过了下午五点。我们穿过华尔街车流之后,大部分的商店已经关门,大家都下班回家了,我们把车子停在戈登街附近一个小巷子口,距离律师的办公室大约三条街,把他丢在巷子里。

他的记事本当天的日期下面写着“三点半,E.M①”,看起来已经够隐密了,所以我把记事本放回他胸前的口袋,然后检查他的地址电话薄,发现伊莱恩的电话地址并非列在“马德尔”之下,而是只以“伊莱恩”的名字记录在另一个字母之下,我原打算这一页撕下,但又发现他整本薄子里到处都是没有姓氏女人的名字,我觉得没有必要将这些无谓的烦恼加诸于寡妇身上,所以我把地址薄收回口袋里,事后再丢弃。

他的钱包里有不少现金,将近五百美元,我和帮忙的警官平分了那笔钱。我想,不妨让事情看起来像是我们的律师朋友遭到洗劫。而且就算我们不拿这笔钱,第一个到达现场的警察也会拿走,看在我们这么辛苦搬运的份上,这钱理当属于我们。

我们没引起旁人注意,从容离去。我直接开到格林威治村,请我的伙伴喝了几杯,然后不动声色回到总局,等辖区巡逻警员去发现那具尸体。法医虽然注意到尸体并非处于第一现场,不过死亡确实是出于自然原因,他们也就此罢手,并未兴风作浪一番。那位花花公子死得光明正大,名声未遭污蔑,伊莱恩避开了大麻烦,我也顺理成章当个英雄。

这个故事我在戒酒协会的聚会上讲过好几次,有时听来是个好笑的故事,有时却完全相反。我猜,这要看怎么讲和怎么听。

伊莱恩住五十一街上,介于第一大道和第二大道之间,在一幢六十年代早期城内到处兴建的那种大楼的十六楼。门房是西印度群岛黑人,肤色非常深,姿态优雅,体格健壮。我向门房报上伊莱恩和我的名字,等他用对讲机询问。他一边倾听对讲机一边打量我,向对讲机说了几句话之后又侧耳听了听,最后将话筒交给我,他说:“她要和你说话。”

我说:“我来了,到底什么事?”

“说几句话。”

“你要我说什么?”

“你刚刚提到一个烧断保险丝的人,那人叫什么名字?”

“这算什么,考试?你认不出我声音了吗?”

“对讲机把声音都扭曲了。好啦,让我高兴一下。那个烧断保险丝的家伙叫什么名字?”

“我不记得了,他是个办专利权的律师。”

“好吧,我和德雷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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