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吞了一些阿斯匹林

到坟场的车票 作者:(美)劳伦斯·布洛克


我吞了一些阿斯匹林,淋浴刮胡,到楼下街角小店喝了一些果汁和咖啡,等阿斯匹林和咖啡发挥作用后,又走到几个路口外的商店买份报纸,带回火焰餐厅,点了一些早餐准备边吃边看。早餐送来时,宿醉般的不适终于结束,虽然我还是感到很疲惫,但总得调整自己去适应。

报上的内容显然不怎么令人振奋。头版新闻是有关牙买加区的大屠杀事件,一个委内瑞拉家庭遭到枪击和砍杀,四个大人和六个小孩丧生,住宅付之一炬,连邻近房舍都被火波及。证据显示出这个事件可能与毒品交易有关,由于出现这种推论,让一般民众感到事不关己,警察们也不用日以继夜费尽心力努力破案。

体育新闻片的新闻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纽约两支球队都输。喷射机队惨败,巨人队则以些微差距输给猎鹰队。体育新闻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实在微不足道,至少不会要人命,到头来,谁输谁赢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我就不太在乎那些输赢胜负,但话说回来,我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太在乎。于是我又翻回社会新闻版,看到另外一件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件。这起事件发生在布鲁克林区海洋公园,一个曾经数次因为毒品被捕的二十四岁黑人男子,被改造散弹枪射击身亡。这条新闻固然令人不愉快,不过老实说,比起我们球队输给费城队的事,后者更让我难受,虽然输球本身已经无法引起我任何情绪反应了。

第七版有一则新闻吸引我的注意。

一个名叫迈克尔·菲茨罗伊的二十二岁青年,与女友约好去圣马拉契教堂望弥撒。他的女友是演员,主演过的几部广告皆颇受好评,她在四十二街和第九大道一带的曼哈顿广场有一间公寓。他们沿着四十九街手牵手准备散步回她家时,恰好有一个名叫安托瓦妮特·克利里的女子在这一刻决定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跳楼的方式来自杀,她恰好住在有二十二层高的楼上。她向下一跳,根据我们在学校物理课所学过却从来记不清楚的加速原理,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冲撞速度,想要魂归西天实在一点也不困难。对迈克尔·菲茨罗伊来说也是一样,就在这一刻,他正巧走到她落下的位置。他的女朋友安德丽·杜特什并未受伤,但报道中说她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她的反应完全可以理解。

我快速地浏览过其他版面:巴尔的摩市长最近提议让某些药品合法化,比尔·雷埃尔针对这个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还有一些不好笑的漫画。但不知何故,我忍不住又翻回到第七版,重新阅读关于迈克尔·菲茨罗伊最后一刻的新闻。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则新闻竟让我的情绪起伏,也许是因为事件发生的地点碰巧离我住处非常近。那位克利里姓女子住在西四十九街三百零一号,我经过那个地方不下百次,昨天早上我前往时代广场一带,准备走访附近旅馆时才刚经过。如果我稍微睡晚一点,说不定正巧可以目睹事情的整个经过。

我忽然想到马库斯·奥雷柳斯书中的话,万事之发生,冥冥中皆如其所应当之势。我试着想像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命运,他本来带着愉快的心情正要去女朋友家。报道中还提到,那个压死他的女人今年三十八岁,跳楼前甚至脱光了全身衣服。

人人都说上帝的意旨深不可测,我也认为确实如此。天条中大概注明迈克尔·菲茨罗伊只能活二十二年,而且最佳的死法就是被一个从高空急速落下的裸女压死。

曾有人说过,人生,对于那些靠思考过日子的人像一部喜剧,对于那些凭感觉过日子的人来说却是一场悲剧。对我而言,无论怎么过日子都是有喜有悲,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也逃不掉。

那天中午过后,我打电话给马西隆的哈夫利切克,他恰巧正在座位上。“嘿,我正想着要找你呢。”他说,“大苹果还好吗?”

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听人这么称呼此地了。“老样子。”我回答他。

“孟加拉虎队怎么样了?”

我根本没留意他们的输赢。

“打得不错。”我说。

“好。你的事情发展如何?”

“他正在纽约,我一直追踪他,但这城市实在太大了。我知道他昨天威胁了一名女子,她是康妮·斯特迪文特的老朋友。”

“这样啊。”

“是呀,他可真会制造麻烦。不知道克利夫兰那里是否有消息?”

“你是说实验室的结果吧,”他清了清喉咙,“我们在精液中找到一种血型。”

“太好了。”

“恐怕没有那么好,马修。是A型的血液反应,跟她丈夫一样。如果这碰巧是你所追踪的人留下的血型,也并非毫无可能,毕竟这是最常见的血型。事实上他们的三个孩子也都是A型的。换句话说,我们无法判定斯特迪文特死时,身上沾的血迹究竟属于什么人,说不定是三个孩子的,也有可能是他用散弹枪自杀时伤口所流出来的。”

“难道他们不能做更详细的DNA比对检验吗?”

“如果在案发后立刻开始进行检验,而不是在拖了一周之后,或许实验室还能够检测出来。按照目前的情况,我们只能证明你的嫌疑犯并未在那女人体内留下精子,而如果他的血型根本不是A型,那么他就没有嫌疑了。”他说。

“这只能证明鸡奸的部分不是他干的,但却仍无法洗刷谋杀的嫌疑。”

“嗯,说的也对。总而言之,实验报告只能做到这样,结果只可能洗清他的嫌疑,但却很难根据血型逮捕他。”

“我懂了。”我说,“真叫人丧气,但我还是会弄清楚莫特利的血型,监狱记录上应该有。对了,今天早晨我寄了一份快递邮件给你,明天应该就可以收到。我找画家绘制了一张莫特利的素描,还有他几个月前在纽约所使用的化名。这样你们去旅馆或机场打探消息时,或许派得上用场。”

他停顿了一阵之后说:“马修,我实在不确定该不该着手进行这些调查。”

“怎么说?”

“照这个案子在本地的发展来说,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证据重新开案。即使那个女人体内的精液不是她丈夫的,又能证明什么?也许她有外遇,也许她的男友是希腊餐馆里的服务员,也许她丈夫发现了,因此引发这个事件。重点在于,我们根本没有充分的理由,投入大量人力到这个看来一目了然的案件当中。”

我们又交换了一些意见,我提到只要他能够弄到一张拘捕令,纽约警方就能在莫特利再次行凶前逮捕他。他说他也乐意这么做,但他的上司绝对不会批准。即使上司同意,法官也会认为他们没有证据支持这张拘捕令。

“你提到他威胁某人是吗?”他问,“你可以请她提出控告吗?”

“也许可以。不过他不是直接跟她交涉,而是在她的答录机中留话。”

“这样更好,这样就有直接证据了,就怕她把这段录音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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