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说得也是。”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她跟TJ谈到一个法国名字,大概是他们班上的同学。然后,她伸手想拿账单,但我已经拿在手上了。她说应该由她请客。再怎么说,至少她那份也该由她自己付。
“下次吧。”我说。
我们在一二二街和百老汇的交会口。IRT地铁在一一六街有一站,然后,轨道从地下逐渐升高,到了一二五街的时候,月台已经在地面上了。我们距离一二五街的地面月台只有三条街,但位置却和我们要去的方向相反,想坐车就要往回走一段。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大家会有这种感觉,往前走,往后走,还不是坐一样的地铁?如果,现在下着倾盆大雨,我想我们会依照比较合理的走法,先回头,朝上城的方向去,再搭往下城的地铁。但是,今天很舒服,比前几天凉爽干燥得多,我们俩都想散散步。到了一一六街,我们俩对望了一眼,耸耸肩,继续往前走。
几年前,有人拍了一部关于百老汇的纪录片,从曼哈顿的南端一直拍到这个岛的北部。他们大概没有注意到这个地方,因为百老汇大道并不经过这里。这里有一座跨越哈莱姆河的大桥,街道蜿蜒向北,穿过玛伯丘(在行政辖区上,玛伯丘是曼哈顿的一部分,但这里的居民,都觉得自己是布朗克斯人)。如果这批拍纪录片的人真的跑到这么远,他们可能会穿过国王桥和河谷区,直到威彻斯特郡,但他们决定还是沿着直通奥尔巴尼的百老汇大道走下去,不另生枝节了。
这条街道很有意思,沿着一条老街可以插进曼哈顿。我很久没有到这附近来了,走着走着,觉得很舒服。
除了在咖啡桌上跟人抢着付账之外,这是我今天唯一的运动了。埃莱娜每个星期都有三个早上会到健身房健身,每个月上两次瑜伽课。每次过年,我都要来个新年新希望,希望能跟埃莱娜一样,但没过多久,就放弃了,不管怎么挣扎,从没坚持过一月。有人说,走路是最好的运动,我希望他们是对的,因为现在我只剩下这种运动了。
上城跟下城之间的建筑分区从二十英里到一英里都有,长短不一。我们大概走了一又四分之一英里的样子,来到了九十六街。“说不定你走烦了。”TJ说,“这边有个快车车站。”
“我们得找个区域线的地铁站才行。”
“什么意思?”
“快车哥伦布站圆环站不停车。”我说,“D线和A线都停,就是IRT系统的车不停。”
“七十二街那里有个快车车站。”
“七十二街?”
“我们不是往那边去吗?”
“你是在想七十四街吧。”
“是吗?”
“没有理由去那边吧?”
“所以你打算乘区域线回家吗?”
在说这段话的时候,我们已经走过九十五街。也可以,九十四街还有一个地铁入口,而且是平面的,没有楼梯,不必爬上爬下。
我说:“从九十四街到七十四街,得走多少条街?二十条?”
“我想我可以算得出来,更何况我的裤子口袋里,还有个计算机呢。”
“我们已经走了这么远了,”我说,“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们就把剩下的路走完吧。”
“如果我有兴趣的话……”他说,还转了转眼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