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是想身历其境,自己感受一下。”他白白的牙齿一闪,“闻闻这味道。”
“再跟到过现场的人聊一聊。”
他点点头。“如果你看过照片,对现场应该很清楚。开枪的人在正对着海绵垫的屋角,就在那里,穿着内裤,朝自己开枪之后,现场一片狼藉。不过,就算没有这两具尸体,这里的气味也不会好,相信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自杀之前,他要把衬衫和裤子脱掉;或者是他想全裸着死,正要脱内裤的时候,不知道想到什么,觉得还是该体面些,就没脱光。他的牛仔裤扔在电视机旁边,大概就在那里,他的衬衫,忘了他的衬衫在哪儿了,在这附近吧,大概,反正一定在地板上,这地方就这么大。”
“他坐在屋角?”
“瘫在那里。”他说,“自杀之后,身体往前倾,上半身垂到腰际,一眼就可以看到他后脑勺的枪伤。”他走到墙角,指着上面一块有点发黑的地方,距离地板两英尺左右,中间有个圆圈,应该是枪孔,但是被磨平了。“乔治可费了不少工夫。”他说,“子弹射进去,留下一个弹孔,乔治不知道塞了什么东西进去,又磨了一下,但还是留了一些痕迹。如果墙壁是很光滑、泛着光泽的那种,说不定没有痕迹,但是这种墙壁,一射就凹进去一大块。没关系,过两天再油漆一遍,就看不怎么出来了。这种钱再抠门的房东也会出的。现在,你还可以看看当初是怎么回事。”
“是啊。”
“一见到这情景,你猜我马上想到什么事?”
“两口子赌气。”
“一语道破。两个男人,一个海绵垫,自杀的那个人除了短裤外一丝不挂。他杀了他的情人,知道这下完了,就把他的手枪当做老二,往嘴里一放。我第二眼看到的东西是一个空的枕头套,然后又瞥见另外一个枕头套,里面还有些东西。然后,我跑到厨房,看到牌桌上有一个深褐色的小箱子,里面是挑牡蛎的银叉子。想在科尼岛大道找到纯银的东西,可不容易。”
“你一下子就想到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他点点头。“报纸上连篇累牍,上面发了一大堆通缉令,我一下子就想到那个案子了。我的搭档也是,只是忘了是谁先提起来的。顿时,我们热血沸腾,全身都热起来了。你可以想象那种感觉吧。”
“可以。”
“然后你又冷静下来了,因为你没别的事情可以干了。这两个人是凶手,没错,但都死了,案子结了,没后续了。当然,你必须要再查一遍,把前因后果跟相关细节弄清楚,不过就是这些了。好笑的是:我跟费茨还得到嘉奖。其实,除了到处看看,我们俩什么也没做。”
“不管做没做,档案里有了嘉奖证明,好处是一样的。”我说,“以前你们一定白费不少工夫,什么也没查出来,这个嘉奖算是补偿。”
“这话说得对。”他说,“现在公平多了。”
我在公寓里四处转转,又跟他聊了一会儿,多感觉一下这个地方,试着回想当初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两个人进门来,放下他们偷来的赃物。他们刚刚强奸了一个女人,又把她和她丈夫杀了,他们感觉——他们有什么感觉?我如何才能知道他们有什么感觉?
他们进门来,过了一会儿(或是几个小时之后,我不知道这里应该用什么单位计时),其中一个人把同伴杀了。然后他自己脱得只剩一条短裤(也有可能他是先脱到剩下一条短裤,再杀他的同伴)坐在墙角,把枪放进自己的嘴巴。艾弗森的想象说不定有点道理,他真把手枪当老二吸了。
我问他,这两个人都住在这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