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几天,我跟十来个人谈过话,有的是通过电话,有的是面对面。没有人雇用我,也没有什么非调查不可的理由,但我还是异常忙碌的程度。
我打电话给几个我认识的律师,包括雷?格鲁利奥和德鲁?卡普兰,打听他们知不知道任何有关伯恩?霍兰德的事情。雷曾经见过霍兰德的新合伙人,一个叫西尔万?哈丁的人,但是,他记得这个人,纯粹是因为他的名字。“我就认识这么一个叫西尔万的人。但我总是得费半天劲儿,才会把叫他菲尔德先生的冲动压下去,因为一见到他,我就会想起西尔万?菲尔德 这个词。就算这样,我和他还是没有什么交情。我不能确定他记不记得有我这么个人。”
“什么时候大家连‘硬汉雷蒙德’都记不得了?”
“哦,你这话说得对。如果真有需要的话,我可以打个电话给他,跟他说你想和他聊聊。但我不能肯定这对你来说这是个好方法,因为这样一来,可能会让他提高警觉,套不出什么东西。”
“只要帮我混过接待人员的盘查就行了。”我说。
他打了电话,果然让我一路顺畅,来到了西尔万?哈丁的办公室。他首先向我道歉,说他这里视野不好。“登上帝国大厦,”他说,“你应该可以看到三四个州,是不是?但是,这里只有七楼,看出去,跟地下室的景观差不多。”他在跟我扯这个的时候,笑得十分得体,让人觉得相当体贴。但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不管遇到谁,他都会用这个笑话来寒暄。
我是来钓鱼的,看看谁手上有对死去的伯恩?霍兰德不利的证据。但是,我从哈丁口中得到的消息并不多。只知道霍兰德的客户对他都很满意,员工跟他处得也很好,甚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一提到律师这一行,就是满脸不屑。
我知道霍兰德专攻于房地产和信托的法律业务,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因为案子惹出纠纷,把比尔曼和伊凡科这两个杀手引上门来。他的运气很好,常常是在败诉前,委托他办案的客户就死去了,有的甚至是生前委托,他根本没有后顾之忧。
我提起比尔曼和伊凡科,问伯恩?霍兰德有没有帮这两个人打过官司,或是处理过跟这两个人有关的案件。哈丁记得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我的问题还没有问完,他就开始摇头。“我们事务所只接民事案子。”他说。当然,打民事官司不等于大家互相谦让,彬彬有礼,不过,我想,他当然不必跟我谈这一点。“我们这里的合伙人,不管资历深浅,都不处理刑事案件。”
“街头小混混也有可能想立份遗嘱吧。”我说,“也有可能出现在别人的案子里。我的目的是找出这两个人和霍兰德夫妇之间的关系,或者排除这两个人跟霍兰德夫妇有任何关系。”
“我的感觉是后者。没有任何关系。”
显然是我的意志力在坚持。“我想要做的事情,”我说,“是麻烦你全面搜索一下霍兰德先生的电脑硬盘。”我想起TJ先前指点我的用语,现学现卖,其实我不大知道这话到底什么意思。“不只是文件名,要连内文一起搜寻,看看这两个名字——比尔曼和伊凡科——到底有没有出现。”
他严肃地跟我说,他绝对不能做这种事情。档案纯属机密,这是律师与客户之间最重要的义务关系。更何况,霍兰德的电脑设有密码,他人无从得知。我说他一定知道霍兰德的密码,因为事务所不可能让霍兰德手上的案子悬着,影响整体运作,只是他不想告诉我。我说我绝对无意破坏律师与客户之间的义务关系,只想找两个名字。如果他找不到,告诉我没有,并不会坏下行规;如果他找到了,不妨改变想法,剩下的事是我该去伤脑筋的。
最后,我想他宁可敲几下键盘、按几下鼠标,也懒得再跟我这样纠缠下去。不出我所料,他没有花半点时间思考职业道德的问题。当然,他没找到比尔曼和伊凡科这两个名字,这也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我又找到了雷?格鲁利奥,问他对比尔曼与伊凡科有没有印象。这两个人大概不会雇用律师,但谁知道呢?不过我相信,霍兰德的夫妇血案只要能和政治扯上一丝关系,“硬汉雷蒙德”就有办法大显身手——比如批判社会制度——让大家一时之间摸不着头绪,最后让他下流无耻的客户无罪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