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天来,库克向法庭出示的证据都证明了查理一意孤行、犯有对英格兰议会发动战争的罪行,他必须对手下士兵的战争罪行负指挥官责任,并且对于下令、许可虐待战俘、抢劫村镇,他是应该承担个人责任的。更令人不齿的是查理的那些秘密信件,字里行间随处可见他是如何言行不一,如何费尽心思企图获得天主教和爱尔兰、苏格兰等反动势力的军事援助。这些他亲笔所写的信如果公开在威斯敏斯特大厅展示,对查理将是致命的打击。还有一名议会的代表,他可以证明查理曾亲口对他承认曾请求爱尔兰支持,这一证据也可能置查理于死地。但最具杀伤力的要数格雷律师公会亨利?古奇(Henry Gooch)律师的证言,他曾在《纽波特条约》的谈判过程中伪装为支持者接近国王。国王命令威尔士亲王为古奇在流亡的保皇党军队中安排一个职位,并表示看到这么多国民为了他重新掌权已做好第三次内战的准备,他“为之动容,欢欣不已”。
库克于星期三私下向临时委员会提供的这些证据到了星期四便在漆绘厅公开出示,每个证人都会出席宣誓其证言的真实性。46名为“要说服自己的良心”而出席的法官读完截获的信件后便对国王的罪行确信不疑,于是继续开闭门会议,讨论国王的刑罚问题。他们临时做出了一个决定——即他们关于下列事项的决议必须经第二天委员会全体确认才得以生效:
1.本法庭将进入对英国国王查理?斯图亚特定罪量刑的程序。
2.必须参照对英国人民公敌的处置方式,将国王作为一个暴君、叛国者和杀人犯进行定罪量刑。
3.这一定罪量刑应当包括死刑。
他们决定继续讨论如何对国王(事实上也包括整个斯图亚特家族)进行处置,但又认为这样的讨论得在下议院的会上进行。李斯勒、塞伊、拉维等律师与艾尔顿、司各特、哈里森和马顿组成的一个小委员会负责起草死刑判决,但该草稿“在死刑执行方式一栏将暂留空白”。有人认为在查理被定罪之后、行刑之前应该剥夺他的国王称号,这样就可以按照普通叛国者的死刑执行方式来处死他,也就是说可以把他吊死、拖死或大卸八块。但如果临死前他还是国王,就只能以斩首这一相对无痛苦的方式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这两种死刑执行方式之间的区别是重大的:前者是像畜牲一样被宰杀,后者死得要有尊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