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奥利用上了色情叙事惯有的所有细节。O在到达卢瓦西时有了一番准备。化妆是这样的:扑上粉,画上很重的眼影,嘴唇涂得很红,粉红色的乳晕,腹部留下的红色的唇印,腋下和阴毛上都洒了香水,还有两瓣屁股之间,双乳之间,掌心之间。衣服是这样的:受刑的时候,脚上穿的是红拖鞋,光着身子穿一件红外套;平日在城堡里,里面是鲸骨收腰紧身衣,白色亚麻的衬裙,外面是条水绿色带花边的长裙,胸部敞开。这种日常装束让人想起十七世纪放荡的衣装。男人都穿着紫色长袍,紧身长裤,性器露在外面,腰间拴着鞭子,戴着黑手套,戴着黑色的面具,仅仅露出眼睛和嘴巴。城堡内的布置是这样的:红色的墙,黑色的地毯,床和软座上覆盖着黑色的皮毛。性虐待的配件:皮质的项链和手链,无论颈部的项链还是手腕上的手链都非常紧,结合处有搭扣控制,而且带有一个金属环,似乎是为了拴在什么东西上,马鞭,皮鞭(用六股皮带做成,尾端有个结),细的绳鞭,金属的小链条,棍子;墙上钉着钩子。行为准则是这样的:无论是在城堡内还是城堡外,作为一种“暗号”,她“不能并拢双腿,也不能将一只腿跷到另一只腿上”,不能紧闭双唇。在城堡内执勤,O必须张开双腿和嘴巴,因为她“真正的服务……就是将自己献给卢瓦西的成员,只要他欲求,并且要让他有所欲求。”她永远都不能看到无论是任何一个男人的脸。在城堡外,她必须在无名指上戴一个铁环,这就让她必须献身于戴有同样标记的男人。她唯一能穿的衣服是可以从前面打开的裙子和连衣裤。并且不能穿任何内衣。她必须光着身子穿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