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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天下惊(2)

军人总裁任正非-从普通士兵到通信霸主 作者:张力升


华为的这项举措,与2008年1月1日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之间指向关系较为鲜明。根据“新劳动法”第14条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按照华为的这次调整,那些工龄满8年的老员工们获得不同数额补偿后,再竞聘上岗的职位和待遇基本不变,只是再次签署劳动合同时工龄将重新计算。

在深圳市劳动局介入后,11月5日,华为向媒体发去情况说明,表示此次人力资源调整一是为了更加符合《劳动合同法》,二是针对公司的“工号文化”,内部分配的不和谐做出调整,让公司更有活力。经历此次大调整之后,包括001号员工任正非在内,将重新排列工号,让工号失去已经被赋予的过多涵义。声明强调,近7000人是自愿辞职,建立在对《劳动法》深入学习和领会的基础上。

先辞职再上岗,在华为历史上不是第一次。过去华为的中层干部从无“任期”一说,副总裁一级的也只有两年任期。此次辞职与1996年的市场部集体辞职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是华为保持企业活力的手段。区别在于那时候的华为不被看好,也没人关注。而这次涉及的群体更广泛,触动的是既得利益者,而且华为已经是知名企业,面临的压力更大。外界猜测华为此次集体辞职除了应对“新劳动法”外,也有可能是利用这个机会为上市做准备。华为的股权状况复杂,如果要上市,清理股权的成本显然极其昂贵。

“新劳动法”即将实施背景下的大范围人事变革,华为并不是第一家。华为上述事件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争议,无非是因为华为公司的名气,并且一次性牵扯到的员工数量太多。

首先,华为开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远优厚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标准,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不仅按职工连续工作年限支付补偿费用,而且还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不仅支付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还支付上年度奖金的月平均分摊额。更重要的是,解除合同后所有离职员工都可以通过竞争上岗重新找到工作,在辞职等待竞聘时,还可以享受5天到1个月的带薪休假。在此期间他们的公司股份仍然保留。这样的利益分配当然具有吸引力。据估算,赔偿总额将高达10亿元。就企业来讲,华为是做的最好的企业之一。华为处于非常好的发展时期,现金流充裕,或许正是华为能提供丰厚补偿的底气所在。

在华为的薪资构成上,除了工资性收入外,还有股权分红和各类保险,主要的是它还有安全退休金。安全退休金是超出国家规定的一种待遇,如果你离开华为,安全退休金是可以给你马上兑现的,是可以带走的。现在,就是国有企业也没有做到这一点。可以说,华为是一个普惠员工的企业,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即使有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嫌疑,但是,华为在具体实施上,也是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操作的。

其次,华为实行了集体主动辞职制度,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都向公司提交了自动辞职申请,使得这项人力资源制度改革具有强烈的道义色彩。职工如果借此机会重新选择自己的职业,将会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如果选择再次竞争上岗,那么不仅表现出了对公司的信心,而且还展示出了对公司的忠诚。这种设计让华为管理者可以从容地调整自己的人力资源结构,重新建立企业人力资源运营和储备模式。

这次人事变革中任正非向董事会申请了退休,董事会批准并返聘他担任CEO的职务。2007年12月14日任正非返聘入职。而华为和以往一样,以低调、不争论的方式,继续着自己设定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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