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亨利快速赶往“莱利快餐店”的时候,博贝特正匍匐着身子缓缓向前移动。此时,整个快餐店里的人都躲避在隐蔽物的后边,他们用求助的眼光看着博贝特。博贝特扔掉手中的电话,环顾了一下左右,然后突然冲了出来直接扑向不远处的沙发后边。外边的枪声再次响起,两颗子弹从博贝特的身边划过,其中一发子弹划过了他的胳膊并带走了他的一些皮肤,所幸没有伤到大动脉,只有一些血渗了出来。博贝特感觉自己的胳膊有些火辣辣的疼,可是他现在几乎无暇顾及,他必须找到那个歹徒。不过,对方好像是有针对性的,他们的目标就是博贝特。此时,博贝特别无他法,对方的火力实在太强了,他必须等待救援。他也不知道子弹从哪里射来,也不知道歹徒是否还在,他等待着还击。
随着博贝特的沉寂,外面也没了声音。所有人都埋着头,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深恐把那要命的子弹招惹到自己身上来。那名罪犯不知道在想什么,也是没有一点动静。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博贝特知道自己不能一直躲在这个地方,他拿出一个东西猛然扔了出去,但是没有听见任何的枪声。这个结果并不是博贝特想看到的,因为他无法判断那个袭击者是不是还在外边。如果他依然在外边,那说明这名袭击者的心理素质实在太好了,自己根本逃不出他的袭击。博贝特看了一下手中的表,根据自己报警的时间推算,这个时候自己的同伴应该来了,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决定跳出去,如果对方在外边自己就缠着他,等待着其他的人。当然,这样做的危险性比较大,也许自己刚一探头就会被击毙。如果对方没有在外边,那么自己也不应该在同事面前表现的这么窝火。两种想法在心中交战了片刻,终于后者战胜了前者,他细心地检查了一下自己手中的枪,准备冲出去。
他双手握着枪,背靠着沙发,深深吸了口气后,猛地站起了身来。他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发现那名罪犯,然后……记住他的样子。在这满是平民的快餐店里,他根本无法开枪。他唯一要做的就是吸引那名犯罪者再次开枪,然后找到他,记住他!
然而,当博贝特举着枪突然跳了出来,双眼警惕地注视四周的时候,周围却是一片寂静。博贝特就这样双手端着枪良久,但是那名罪犯始终都没有现身。
在一阵疾驰后,亨利终于赶到了现场,可是,那名持枪歹徒早已逃之夭夭。对方好像对警察来到的时间算计得非常准,否则不会在占有如此大的优势的时候选择离开,他似乎对警察的反应和到来了如指掌。在案发现场,并没发现歹徒抢劫的痕迹,似乎,他的目的就是谋杀警员。根据目击者的口供,警方了解到,这名歹徒是单独作案,并没有任何人的帮忙。他在袭击了那名警察之后,发现失败,就一直等待着直到博贝特第二次出现,他的攻击再次失败,他才悻悻地骂了两句,然后开着一辆车离开。警方追问了那辆车的样子以及车牌,但是那名目击者称那是一辆白色的福特轿车,他并没有记住车牌。
“他长得什么样子?你还能够记得吗?”警官继续追问道。
“他,我当时太害怕了,我想不起来,真的!他的脸蒙着,皮肤略微有些黑,身高大概在……”目击证人想了半天,还是摇了摇头说道:“其他的我不太确定!
对不起!”
“如果让你再见到那个人,你能够认出来吗?”
“对不起,我没有办法认出来!”
“谢谢!如果你想起什么,可以随时找我们!”警方从这个目击证人嘴中仅仅得到了一辆白色福特轿车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