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嗜血色魔(5)

CSI犯罪现场 作者:(美)丹尼斯·塞琳杰


  

关于指纹图像细化处理,帕姆 · 林格说,这就是将脊的宽度降为单个像素的宽度,再得到脊线的骨架图像的过程。这个过程减少了图像数据量,使脊线形态更加清晰,为以后的特征值提取做了准备。

法官被彻底说服了,不认为图像增强技术改变了沾有血迹的指纹。

法庭准许在下一次庭审中使用指纹证据,这作为法律判例被确立下来,证据在本案有效。我希望看到的结局终于出现了。

但是新问题又随之而来,公诉人希望提交给法庭的不只有指纹这一项证据。罗伯特被控谋杀二十二岁的唐,他应该有凶器,但我们没有找到。

这是事实,我们没有否认。接下去,我们就要寻找罪犯作案的凶器。幸亏我没有沾沾自喜,因为直觉告诉我凡事不可急功心切。可是,凶器到哪里去找?找不到凶器还是不能判罗伯特的罪。

说实话,我也为警方没有找到嫌疑人的凶器而感到不安。回想在法庭上,好不容易使留在薄薄的枕套上的模糊指纹最终被确认为铁证的时候,又出现了补充证据一说,看来,寻找这把猎刀,是当务之急。当然,我还是对法庭能够确认铁证的整个过程感到欣慰,尽管问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

凶器在哪里?我不停地一次次问自己,同时,我也在不断地征询同事们的意见。大家又陷入了沉重的思索当中,案情的发展好像有点山穷水尽的样子。我告诉同伴们,或许事情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糟。

残杀唐的罪犯手里拿的那把猎刀现在又在什么地方?里士满这个地方,河流这么多,要匿藏一把刀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有一天,我特意邀请几个同伴一起来到唐工作过的餐馆里小坐。大家好像知道我把他们请来的用意,其实我对他们没作隐瞒,我说把大家请到这里来喝咖啡是想寄希望于大家,结果令我很失望,众人还是一筹莫展。

只有调查员托马斯 · 提勒和吉姆 · 多顿还在对案情重复在作推理:“唐的房间被撬的窗户直接对着路面,罪犯作案以后又跃窗而逃,随手还带走了作案凶器。”我好像预感到了一些什么。我说,我们在做这样调查的同时,公诉人也会做着和我们同样的工作,我们并不孤独。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这件事情好像是命中注定的那样,嫌犯的凶器是唐谋杀案发生 6 个月后找到的。在罗伯特原来居住的房间里,有一位维修人员在卧室通道板的后面发现了一把猎刀。

我接到电话时就在想,当时可能是罗伯特的房子出了什么问题,于是那位维修人员拆掉了通道板,然后他们在往里查看时发现了那把裹在被单里的猎刀。

在刑侦实验室,我们又做了一个简单的试验,以确定它是否就是杀人的凶器。利用照相重叠技术将猎刀的图案和在唐 · 布鲁斯的枕套上留下的刀子压痕进行对比。

我知道,在现场勘查中对痕迹的提取首先需要照相。透明平面玻璃上的,双面重叠指纹是一种常见痕迹,它两面纹线相互影响,很难用普通的方法拍到可以比对的照片,一般的做法是,先用胶带纸粘取一面指纹后再拍另一面,这样很容易造成指纹的损坏。因此往往需要利用光学的方法将指纹加以提取。

对比的结果是它们完全一致。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我在心里对唐说:“可怜的姑娘,现在你可以安息了!”

接着,警方提供的最后证据就是对犯罪现场发现的精液进行 DNA 测试,测试结果也证明,它和罗伯特的 DNA 完全匹配。

公诉人认为,受害者唐 · 布鲁斯大约在凌晨一点钟下班回家后,径直上床睡觉。她住的房子是两层楼。大约在凌晨四点钟,罗伯特撬开了唐一层房间的前窗户,然后悄悄上楼。他一刀刺中了唐的心脏,然后在唐慢慢流血死亡的过程中将她强奸。

在这里,我不由地再次对罗伯特的变态心理产生了追根溯源的念头,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他非要以这样的一种手段铤而走险?这难道说仅仅是一念之差?

在案发现场,罗伯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在枕套上擦拭刀子,所以就留下了凶器的压痕,这和后来在他的房间里找到的刀子的形状一致。他还在枕套上留下了一个带有血迹的部分指纹,这也成为他后来杀人的罪证。

在如山的铁证面前,罗伯特无从抵赖,为了避免被判死刑,他主动伏法认罪。最后,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被判处终身监禁。

罗伯特主动伏法认罪,难道是他的精神意识又清醒了?我不知道。但对罗伯特没有被判处死刑,我心里非常失望,我认为他理当被判处死刑。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刑侦科学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些案件没有任何证据,仅凭当庭对质就进行审判,但是,如果在犯罪现场没有找到刑侦证据,此案也将会和其他类似案件一样不了了之。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个成像增强技术的供应商,要不是他的出现,唐的案子或许会石沉大海。

可是我还是要对公诉方表示钦佩,假如,公诉方如果没有对罗伯特以谋杀罪逮捕的勇气,那现在的结果就不是现在这样。

在逮捕罗伯特的时候,我们手里只掌握着间接证据。但它却是我 24年的办案生涯中一个证据最为确凿的刑事案件。

只是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无法释怀,那就是罗伯特不配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没有资格继续呼吸、吃饭、睡觉、大笑,还有生活中的一点一滴他都不配享有。

多少年过去了,我对唐那个案子仍然记忆犹新,因为唐被杀害的时候只有二十二岁。一个充满活力的花朵就这么枯萎了,想到这里,我会彻夜难眠,因为我也有女儿。我有时候看到她会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这是因为我太爱我女儿了。

那么,唐不也是我的女儿吗?我不止一次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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