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到了这些知识。它们派上了用场:不时试探着问几个问题,或者清楚地表达我的愿望。我曾经“怀疑”她是不是“积水”了。(当然了,我并不知道,我只是看到她的样子。)我搜肠刮肚地使用“积水”这个词。说出“水肿”时,我注意到医生脸色一沉。我还“怀疑”她如果积水不是这么严重的话,呼吸会不会更顺畅一点。(当然了,我不是医生,但从逻辑上来讲似乎是这样的。)我还“怀疑”如果她之前服用过利尿剂,是不是就不能拔管。(当然了,这是一种家居疗法,但如果我觉得自己像她这样,那么我会服用速尿灵。)有《重症监护》当指南,和医生的交谈显得直接而切中肯綮。我能够得知自己是否帮得上忙。每当医生把我前一天对他提出的建议应用到治疗中,我就知道我帮上了忙。
这次不一样。我在贝斯·以色列北院能够为水肿出谋划策,我觉得其中很荒谬的一点是水肿不是脑外科手术。这次是。当UCLA的医生对我说“顶叶”或者“颞叶”时,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是大脑的哪个部位,更不用说知道它们指的是什么了。我想我能理解“右额叶”。我去了UCLA医学中心的书店。我买了一本书,封面称该书“概述了神经解剖学及其功能与临床应用”,是一本“优秀的美国医学执照考试参考读物”。这本书的作者是医学博士斯蒂芬·瓦克斯曼,纽黑文的耶鲁大学神经学系主任,书名叫《临床神经解剖学》。我如愿以偿地翻阅到一些附录,例如“附录A:神经系统检查”,可是当开始阅读书上的内容时,我想起的只有一次旅行的经历。那是在印度尼西亚,我没办法搞清印度尼西亚语的语法,看不懂这种使用在路牌、招牌和广告牌上的官方语言,结果迷了路。我曾经请教过美国大使馆的人,问他如何区分动词和名词。他说在印度尼西亚语中,同一个词既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这次看《临床神经解剖学》,我似乎又搞不清它的语法了。我把它放在比弗利·威尔郡酒店的客房中,放在床边的桌子上,接下来五个星期,它将会一直呆在那儿。
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如果《纽约时报》还没有送到,我还不能靠玩它的填字游戏来暂时忘记痛苦,我就会继续看《临床神经解剖学》,但我连“附录A:神经系统检查”都看不太懂。起初我看的都是一些浅显的指示(问病人总统的名字,让病人从100每隔7个数字数到0),但过了几天之后,我的注意力好像集中在一段神秘的内容上。那段内容是用来测试记忆力和理解力的,附录A称之为“镀金男孩的故事”。瓦克斯曼博士建议将这个故事说给病人听,然后请他们用自己的话复述一遍,并解释故事的意义。“三百年前,一个教皇举办了加冕仪式,有一个小男孩被选中扮演其中一个天使。”
这是“镀金男孩的故事”的开头。
虽然刚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的病人可能会难以记清故事的细节(三百年前?扮演其中一个天使?),但这个故事到这里还是讲得很清楚。
下面是这样的:“所以他的外表必须越华丽越好,从头到脚被包了一层金箔。小男孩生病了,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但没有揭掉致命的金箔,他没过几个小时就死了。”
“镀金男孩的故事”的“意义”是什么呢?它想说明“教皇”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当权者普遍是靠不住的吗?它想说明医学是靠不住的吗?(请注意“为了他的康复,医生使尽一切办法”。)病人浑身不能动弹,住进这所以教学为主的医院的神经科重症监护中心,将这个故事讲给她听有什么意义呢?能得到什么教训呢?他们认为它仅是一个故事而已所以告诉病人不会有什么后果吗?看来他们迟早会在某个早晨,全然不顾病人有什么感受,说出那个深奥的“镀金男孩的故事”。这就是整个摆在我面前的局面。我回到UCLA医学中心的书店,想再找一些相关资料,但我翻阅了几本教科书,它们都没有提到镀金男孩的故事。我从纽约向西飞来时,身上只穿着深冬的衣服,所以我在这个书店买了几套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我当时凄然孤寂至极,竟然没有想到,身为一个病人的母亲,穿着蓝色的棉布医生服装在医院出现,会被人当作是一种不得体的举动,会惹来别人的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