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自《乌有报》
本报讯,2009年X月X日下午3点,北城最大的大北物流公司发生火灾,经过消防人员的奋力扑救,大火终于在3点45分扑灭。此次大火造成物流公司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于下午4点赶到现场,只见两个仓库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一片狼藉。
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着火之前,库房主管擅离岗位,公司考虑可能会对他进行重罚。
我们找到了这位看管库房的人,他坐在警卫室抽着闷烟。记者对其采访时,他非常激动。
记者问:“你为什么要在上班的时候擅自离开岗位?”
库房主管:“我不是故意的。”
记者:“为什么要离开岗位?”
库房主管:“我的儿子病了,我去带他看病。”
记者:“你儿子重要还是工作重要?”
库房主管:“当然是我儿子重要。”
记者:“但是现在造成了你们公司这么大的损失……”
库房主管:“我怎么会想到着火?”
这时,两位警察从外面进来,把他带走了。
据警方调查,此次火灾的背后另有隐情。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一位负责此案的警察。
记者:“听说这次火灾另有隐情?”
警察:“是的。”
记者:“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警察(叹了一口气):“都是因果报应啊!”
记者:“为什么这么说呢?”
警察:“这次火灾的直接原因看起来是和库房主管擅离岗位有关,但是,间接却与该公司老总的女儿有关。”
记者:“怎么会和他女儿有关呢?”
警察:“据我们调查,当天,老总女儿在街上随手扔了一根坏掉的香蕉。”
记者:“跟香蕉有什么关系?”
警察:“这根香蕉被库房主管的儿子捡起来吃了,然后,他就生病了。再然后,他的父亲,也就是库房主管带他去看病,然后就着火了。”
记者:“呀,这么复杂啊!”
警察:“其实也不复杂,很简单的逻辑关系。”
记者:“那这件事最后是如何处理的?”
警察:“库房主管因为擅离岗位被开除了。”
记者:“老总女儿呢?”
警察:“她?她还是老总的女儿啊!那还能怎么样?”
记者:“那库房主管孩子的医疗费,老总女儿没赔偿吗?”
警察:“怎么赔偿?公司还着火了呢!”
记者:“你到底是为老百姓办案,还是为有钱人办案?”
警察:“我当然是为老百姓办案了。”
记者:“那你为什么不让他们赔医疗费?”
警察:“你傻啊,我只是一个警察,又不是法官!”
事情到这里就算结束了。而此次火灾告诉我们,以后一定不要乱扔坏掉的香蕉,否则,会有因果报应的。
零分理由:创意是有,但就是编得有些离谱。
点评:人家央视大裤衩着火后都要严肃地处理责任人,这个厂倒好,竟然不明不白地糊弄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