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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首次军衔制的主要内容(12)

新中国实行军衔制纪实 作者:徐平


(一)55式军衔服装研制过程

1953年1月9日,中央军委(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指示》指出:“如果可能的话,拟于今年7月份全军实行军衔制度”。要求全军有组织有计划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草拟授衔条例及实施规程,进行军衔鉴定,研究制定军衔肩章、标章、识别符号及服装样式、颜色,制定编制军衔等。根据中央军委指示,各总部有关部门立即开展军衔制的各项准备工作。虽然此后中央军委决定将评衔工作延迟到军队组织编制确定、兵役法颁布实行后再实施,但新式服装的研制工作仍按计划进行。

1953年初,中央军委决定55式服装的改革工作由中央军委委员贺龙任领导小组组长,军委委员陈毅、军委委员叶剑英、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黄克诚、总后勤部副部长洪学智为领导小组成员(贺龙、陈毅、叶剑英1954年6月补选为军委副主席),以后增加了副总参谋长张爱萍。军委副主席刘少奇曾召集服装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开会,他说:“这次服装改革,主要参照苏军的样式,先学到手,有些不适合我军的地方可以做些修改,但穿出去要美观、威武,塑造人民军队的光辉形象。”

总后军需部负责搜集样品,研究设计式样、用料和颜色;总后军需生产部负责样品的制作与保管。当时搜集了苏联、罗马尼亚、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美国、朝鲜、日本等国家的各种军服样品,还搜集了北洋政府、伪满洲国和国民党军队的服装样品作为研究设计的参考。在贺龙副主席的主持下,确定了军衔服装的设计原则,在此基础上由总后勤部提出军衔服装的制式标准方案报军委。1955年4月7日,军委批准了这一方案。服装改革随之进入样品设计和制作阶段,每套服装做完后都绘制了标准制式图样。

全套服装设计制作完成后,连同搜集的外军服装和中国近期历史军服样品,陈列在北京禄米仓军需样品实验所(现为军需装备研究所)。1955年5月20日将全套样品陈列在中南海勤政殿。除了新设计的军礼服以外,还陈列了从北洋时期到国民党时期的军礼服,另外还有苏联军队从大元帅到士兵的各种军服。毛泽东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先后审查了服装样品,并作了修改的批示。经修改后的样品于6月5日由中南海搬到三座门大高殿展出,征求总部机关、驻京单位官兵和来京开会的各大单位领导的意见。总后勤部根据展出中大家所提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修改了样品并就确定的式样等有关问题专题报告国防部。

同年7月16日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召集各大单位领导讨论通过,于7月27日签发呈报毛泽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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