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服装制式的决议》,把陆、空军士兵的船形帽改为解放帽,军官大檐帽作为节日、外交等场合佩戴肩章时戴用,平时也改为解放帽,帽徽大小亦作相应的改变。至此,包括服装用料、肩领章和军帽制式的改革一起,统称为58式服装。
新制式领章是在原肩章、领章的基础上设计的,只是把原来的肩、领章加以简化,即将军官肩章上的军衔标志移到领章上。领章底版颜色:陆军正红色,海军黑色,空军天蓝色,不加军兵种符号。佩戴新制式领章使官兵差别缩小,既便于劳动操作和适应战时要求,还能为国家节省大量贵重金属。
这次服装改革是在55式服装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的局部改革,改动的范围不大,技术含量不是很高,过程比较简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改革任务,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从1960年开始,为改善我军冬季服装换季的调节性和清洁卫生性,我军进行了以冬服结构配套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形成了以罩衣、紧身棉衣、绒衣裤、衬衣裤等组成的多层次冬服系列。1964年以前,因经济等原因我军一直是实行单一层次服装供应制度,只有长期装备部队的“老棉袄”,没有绒衣、罩衣,穿时只能是脱了棉衣穿单衣,没有中间调节层次,服装保暖量调节与季节变化很不相适应。1961年10月9日,军委办公会议通过配套服装改革方案,1962年定型生产,定名为“62式”,于1964年装备部队。62式服装的装备,结束了我军长期以来冬服单一层次的历史,改善了冬服的调节性能和卫生性能,把我军军服整体水平提高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55式军服是我军军服史上一次比较大的改革。首次突破了我军单一制式军服的历史,第一次将军服分为礼服和常服两大类。礼服主要用于主要场合和出国时穿着,具有样式庄重美观、装饰考究、识别标志鲜明,突出采用了毛织物和丝织物,使我军军容仪表有较大改善,这是我军军服发展史上一个新起点,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以后经过不断改进,55式军衔服装日臻完善,迈出了我军军服向体系化、系列化发展的第一步,使我军军容得到较大改善,军威国威得到体现。遗憾的是,由于受到“左”的思想的干扰,60年代中期军衔制度被当作“资产阶级”的产物遭到否定。1965年5月22日,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全军改换65式军服,从此结束了人民解放军首次军衔制和55式军衔服装的历史。
尽管如此,55式军服在中国军服史上仍具有里程碑的特殊意义,是值得浓墨重彩、大书特书的一页。无论是军服的式样、高级军官服装的用料和制作工艺,还是军衔、兵种、勤务识别标志,都达到较高的水准,至今仍为人们津津乐道。同时,55式军服也为后来的新一代军衔服装——87式军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