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国人则怎样(7)

中国文化的命运 作者:梁漱溟


替代一个大宗教,而为中国社会文化中心的,是孔子之教化。有人即以孔子之教化为宗教;这就弄乱了宗教固有的范型。孔子的教化全然不从超绝知识处立足,因此没有独断(Dogma),迷信及出世倾向;何可判为宗教 不过孔子的教化,实与世界其他伟大宗教同样的对于人生具有等量的安慰勖勉作用;他又有类似宗教的仪式;--这亦是我们只说中国几乎没有宗教,而不径直说没有宗教的一层意思。孔子之非宗教,虽有类似宗教的仪式亦非宗教,这在冯友兰先生《儒家对于婚丧祭礼之理论》一文中,说得很明。冯君此文见燕京大学《燕京学报》第三期。这篇文全从儒家固有理论,来指点儒家所有许多礼文仪式,只是诗是艺术而不是宗教。他们一面既妙能慰安情感,极其曲尽深到;一面复极见其所为开明通达,不背理性。我们摘取他总括的几句话于此:近人桑载延纳(Santayana)主张宗教亦宜放弃其迷信与独断,而自比于诗。但依儒家对于其所拥护之丧礼与祭礼之解释与理论,则儒家早已将古时之宗教,修正为诗。古时所已有之丧祭礼,或为宗教的仪式,其中或包含不少之迷信与独断。但儒家以述为作,加以澄清,与之以新意义,使之由宗教而变为诗,斯乃儒家之大贡献也。此下他就丧葬祭各礼,一样一样指点说明,皆饶有诗或艺术的趣味,持一种“诗”的态度。他并且指说,不但祭祀祖先如此,对任何祭祀亦持此态度。儒家固自说: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苟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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