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乘电梯下楼,温正站在大厅,他的全名是温森·荷恩·洛克伍德三世。今天,他一身美国晚期贵族的服饰——蓝色的夹克衫,浅色的卡其布裤子,衣领镶着扣子的牛津衬衫,色泽鲜亮的领带,上面的色彩比高尔夫球场观众的颜色还要丰富。他的金发梳得一丝不苟,好像上帝的作品。他的下巴以其特有的方式突出,颧骨高耸,漂亮精致的眼睛犹如蓝冰。米隆心里很清楚,多数人看到温的这张脸都会憎恨他的,他太优秀了,阶级地位的显赫,种族的优越,巨大的家庭财富建立在别人的挥汗如雨之上。但是对温的评判如果仅凭外表的话,那真是大错特错,并且是很危险的。
温没有朝米隆的方向看,他望着外面,好像是公园里的一尊雕像。“我在想。”温说。
“怎么了?”
“如果你复制一个自己,然后跟自己做爱,这样算是乱伦还是手淫?”
这就是温。
“看到你没有浪费时间,我真的很高兴。”米隆说道。
温看着他,“如果我们还在杜克,”他说,“我们很可能要讨论好几个小时。”
“那是因为我们都喝醉了。”
温点了点头,“有道理。”
两个人都关掉了手机,沿着第五大道向前走。这是米隆和温一个不怎么新鲜的花招,但总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当那两个庞然大汉立在米隆面前的时候,他就把手机打开,摁下了温的快捷键。这样所有的对话温都听到了,所以当米隆大声说出目的地的时候,温就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了,并且知道什么时候该打电话,温没有什么话要跟法兰克说,他就是想让他知道,他知道米隆的下落。
“我就把你绑到椅子上,烧掉你的小弟弟,”温重复着刚才听到的话,“那一定很疼吧。”
米隆点了点头说:“小便的时候会很痛的。”
“是啊,好了,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米隆开始讲述,温跟往常一样,似乎没有在听,他从来不看米隆一眼,目光一直在搜索路上的美女。上班时间的曼哈顿中心随处可见漂亮妞,她们穿着职业套装,丝织的衬衫,每隔一会儿,温就会向某个女郎抛出一个微笑,跟纽约城多数人不同的是,温往往会收到她们的回应。
米隆讲述着要如何保护布兰达,温听到这里突然停下脚步,高声唱道:“我将永远爱你!啦——啦——”
米隆看着温,他不得不停了下来,把脸恢复了常态,继续朝前走着,“我每次唱这首歌,”温说道,“就会像惠特尼·休斯顿附了身一样。”
“嗯,差不多吧。”米隆说道。
“阿彻兄弟为什么会对这件事感兴趣呢?”
“我也不知道。”
“也许图普拉公司想代理她吧。”
“真是令人生疑,她是能给公司带来利润,但还不足以让他们这么煞费苦心吧。”
温想了想,点头表示同意,他们转向东面,来到了50街,“那个小法是个麻烦。”
“你了解他吗?”
“听说过一些,他的经历很有意思,法兰克精心培养自己的儿子,想让他走正路,送他去普林斯顿,然后是哈佛,现在又让他进入体育经纪人的圈子。”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