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经验之谈”:风险型投资企业要想取得成功,将事业引向正轨的新奇创意是不可缺少的。
不过,说到风险投资型企业的创意,在那些每天不断搜寻投资项目的专业人士眼中,好的创意数不胜数。也就是说,风险投资型企业几乎从不缺乏新奇创意。
按照《风险投资型企业的创造理论与战略――从寻找创业机会到筹集资金的实用方法论》这本有名的创业者教科书的说法,在优秀的创意当中,真正能得到投资的,每百个中不过两三个。
但这并不意味着创意不重要。
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企业的创意,与紧接着的产品及服务开发、市场营销活动与销售、买卖合同的严密性、风险管理相比,是非常容易被夸大的危险“工具”。
一旦某个创意被采纳,企业内部就会激起“这是我们的创意”之类涉及所有权的你死我活的争夺。
在为了顺应激烈的市场变化而需要不断改变经营内容的商业领域,如果经营决断受到这种无聊的争夺创意所有权意识的束缚,仅凭这一点,就足以使此项风险投资陷入失败的境地。
决定风险投资成功与否的并不是创意的优劣,而是经营者的优劣。
为了对这一点进行明确的说明,最常使用的说法是“A级创意加B级经营者”的组合不会成功;而如果是“B级创意加A级经营者”的组合,则有十足的成功把握。
当然,辅佐经营者的人才优劣,其重要性自不待言。对于风险投资企业的经营者来说,“让谁登上宝座”是决定企业前途的、生死攸关的问题。反之,如果经营者堪比阿斗,即便能如诸葛,也注定难挽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