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宝延大战”犹如一剂兴奋剂,使沪市不少机构大户从宝安的某些不规范行为中触发了“灵感”,投资者极具投机色彩的热情被大大?发,“撑死胆大的”在当时被想象到极致。从那时开始,投资者对个股大胆和盲目的追捧几乎成为惯性。日后有专家评述,这一时间,机构与机构联手,大户与大户联手,股市受庄家暗地操纵,股价波动毫无技术分析可言。可以说,中国股市庄家联手炒作之风大致就是从那个时期开始的,后来的股市一直“恶庄”、“黑庄”横行。后来有股评家评论说:“‘宝延风波’的裁决,奠定了中国股市的灰色基调。几乎所有人都领悟到了,这是一个强者第一、规则第二的竞技场。”
“宝延风波”发生后,有媒体发表评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事件的本质所在:“这种?权之争爆出的种种疑问和思考,实在不仅仅是宝安向延中‘发难’,而是向中国股市‘发难’,向初期股市的管理和法规及市场机制的性能‘发难’。这种‘发难’的直接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深宝安以强大的推动力,促使中国股市或被动或仓促地走出了襁褓,走向规范成熟,走向和国际惯例的接轨。”
“宝延大战”开辟了中国证券市场收购与兼并的先河,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例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达到成功控制一家上市公司的案例,也为后来中国产权市场日趋活跃的兼并重组打响了“第一枪”。
“并购”这一概念对于当时的中国股市,是个横空?世的全新题材。不过,后来以延中实业为参照的诸多并购重组事件,构成了中国上市公司并购发展的缩影。在几个不同时期,中国上市公司并购发展中所呈现的许多现象和问题,都可以在它身上看到。后来随着国内证券市场各种并购活动的风起云涌,“黑衣骑士”与“白衣骑士”之间也展开明争暗斗,如2002年丽珠集团的股权争夺战就是一例。丽珠公司管理层与第一大股东光大集团管理层互相不太合拍,光大集团有意将手中持有的丽珠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合作伙伴东盛科技。为了避免公司控制权落入东盛科技之手,丽珠公司管理层主动与太太药业配合,将公司第?大股东丽士投资所持有的丽珠集团的股份以较优惠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太太药业。这样一来,丽珠集团通过引进“白衣骑士”,既避免了被非友好方所控制,又促进了行业发展,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当然,即便是现在,很多上市公司对复杂的并购问题也不是很了解,正如美国作家查尔斯?埃利斯在《高盛帝国》一书中所说的那样:“大多数公司的大多数董事对于在大型收购中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复杂性知之甚少,甚至毫无概念。”
毫无疑问,“宝延大战”大大影响了其后颁布的《证券法》中有关内容的制定,随后不久出台的《证券法》对重组并购制定有专门的收购条款。2001年初,中国证监会又发布了《拟发行上市公司改制重组指导意见》,提出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实际控制人的披露,投资者有权知道一个企业到底被谁控制,上市公司要进行终极披露,即一层一层地披露间接持股方,直到没有关联方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