蟹的储藏所,就在天井角里的缸里。经常总养着五六只。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谈笑,看月,他们--父亲和诸姊--直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与父亲和诸姊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季节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在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且他说蟹是至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是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茹素,当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当时我们一家团栾之乐的背景,是杀生。我曾经做了杀生者的一分子,以承父亲的欢娱。血食,原是数千年来一般人的习惯,然而残杀生灵,尤其是残杀生灵来养自己的生命,快自己的口腹,反求诸人类的初心,总是不自然的,不应该的。文人有赞咏吃蟹的,例如甚么"右手持螯,左手持杯",甚么"秋深蟹正肥",作者、读者,均囚于习惯,赞叹其风雅。倘质诸初心,杀蟹而持其螯,见蟹肥而起杀心,有甚么美,而值得在诗文中赞咏呢?
因此这件回忆,一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忏悔。
三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的交游,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囝囝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很多的钱和玩具,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见,互相来往。
小孩子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外他家对于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家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伴侣中,王囝囝也特别对我要好,他的年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谈笑,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囝囝好好看侍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吩咐王囝囝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囝囝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在盛水的罐头里,领了我到木场桥头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水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拉住鱼的颚,鱼就逃不脱。
"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苍蝇。又来约我去钓鱼。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蝇钓鱼更好。鱼欢喜吃苍蝇!
"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囝囝陪去,自己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甚么"独钓寒江雪",甚么"羊裘钓叟",甚么"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高雅的事。后来又晓得有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
"
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王囝囝所照应我的,是教我杀米虫,杀苍蝇,以诱杀许多的鱼。所谓"羊裘钓叟",其实是一个穿羊裘的鱼的诱杀者;所谓"游钓之地",其实就是小时候谋杀鱼的地方,想起了应使人寒栗,还有甚么高雅,甚么可恋呢?
"杀",不拘杀甚么,总是不祥的。我相信,人的吃晕腥,都是掩耳盗铃。如果眼看见猪的受屠,一定咽不下一筷肉丝。
杀人的五卅事件足以动人的公愤,而杀蚕,杀蟹,杀鱼反可有助人的欢娱,同为生灵的人与蚕、蟹、鱼的生命的价值相去何远呢?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