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岳(Victor Yuan):
小时候,我们家那里的乞丐都来自另外一个更穷的县,几乎全部是。城市里的乞丐更加集中。现在,乞丐的重要变化是乞丐的职业化现象。每个城市的乞丐80%~90%是专业乞丐,只有少数是真正需要帮助的。成为专业乞丐的原因是收入有保证。每月1 500~2 000元,这已经超过了城市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而且做乞丐的成本比较低。
从伦理上,人们觉得做乞丐怎样呢?乞丐人群主要来自比较穷困的农村。历史上,那些地区很穷,那里的人经常逃荒,那里有乞讨的传统。在湖南和山西的一些地方,有人靠乞讨盖起了小楼,而在家里种地的人,却盖不起楼。这让人们在心理上接受了乞讨。
目前,乞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有些人利用孩子强行乞讨,而且使用不当手段寻找孩子。还有人利用流浪儿强行卖花。大部分乞讨者都来源于跨地区的农村流动人口。在北京和上海的地铁口、国际区、教堂,以及寺庙门口的乞丐,都有丐帮控制。乞讨现象在社会上还会继续存在。
David J·Firestein(方大为): 上世纪20年代,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人们认为在街上乞讨是道德不良的行为。现在,这种态度已经转变了许多。以前,我们把这些人叫“bums”(流氓),但这是以前的说法。现在的说法是“无家可归者”。现在的乞丐分成两种,一种是真正的无家可归者,一种是职业乞丐。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你开车到一个比较贫困的地区,在红灯亮的时候车停下来,就会有人跑过来洗你的车,然后找你要钱。他们也算一种乞丐。还有,在华盛顿和纽约等一些大城市,有一些慈善组织帮助乞丐。比如,安排他们在街上卖报纸,赚一些钱。还有,有时你会在街上看到一个人坐在地上,胸前挂一个牌子,上面写着“Will Work for Food!”(我给你工作,你给我吃的),但这种情况较少。很少人真正雇佣他,怕带他回家有什么问题。
最近,中国乞丐的数量在增加。我经常看到有四十几岁的妇女带着一个小孩乞讨,但那个小孩明显不是她亲生的。许多中国人跟我说,这是欺骗行为,在她上面还有一个大老板。在美国,很少看到这种情况。还有,在美国乞讨,只问一次。比如,他问你:“能不能给我点儿钱,让我买些吃的?”如果你说:“不行。”他就会说:“谢谢,打扰了。”他不会反复地问。还有,在中国,乞丐会拉你、碰你;在美国,这种身体接触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袁岳(Victor Yuan):
我注意到,美国的许多乞丐是很年轻的,而且男性居多。还有,他们是领救济金的。
David J·Firestein(方大为):
实际上,乞丐可以去收容所,找到地方睡觉,可以拿到政府或者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救济。一般来说,乞丐不会在街上饿死、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