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并不大,但是背后掀起的风波还是很大。经营部上下谈起她人人皱眉,但是效果显而易见。大家都知道了董姐的厉害,不允许别人犯错误,不是送礼请客所能摆平的,部门迅速地整顿到位。
确实,不论是一家企业还是任何一个组织里,都要扬善惩恶,不扬善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变善,不惩恶就会有更多的人变恶。“三令五申”、“下不为例”和“从严从重”并不能解决问题,这给很多人再做一次或多次错事的机会,说明组织里存在着屡教不改的人,把事情弄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内部理顺之后董明珠便大刀阔斧地开始改革,制定了三大原则:一、先付款后发货;二、格力职工,包括业务员,自已决不做空调;三、不设分公司。一些空调生产企业的销售人员和经销商争利,甚至销售人员自己另开公司。格力不一样,完全靠经销商。在重庆,格力自己的员工只有6个人,包括1名业务员,2名开票员,3名售后服务人员,年销售额3个亿。而春兰在重庆有自己的销售公司,有150名营销业务员,每年仅费用就要2000多万元。
首要的是清理欠账,全面推行先款后货的销售政策。有了当初催款的经历之后,她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打破这个营销惯例,否则就不干营销这个行当。虽然拖欠货款是行内普遍存在的现象,但董明珠偏偏不信邪。她向经销商宣布:凡拖欠货款的经销商一律停止发货,补足款后先交钱再提货。这下捅了马蜂窝,大大小小的经销商纷纷向格力老总朱江洪告状,哪有这样做生意的?
一家河北的经销商欠了两百多万仍然继续要货,董明珠要求先付清再谈。对方告到朱江洪那里,他劝董明珠:“是不是可以补完款,先发货再收钱?”依然不允。对方无奈,妥协说这次先打款,因此打来100万要进货,董明珠不由分说竟然把这100万进货的款项扣下来弥补前面的欠款。客户怒了,老板再说情,没办法,客户再转50万,董明珠再扣25万,碍于老板的面子勉强发了25万的货。不久经销商东窗事发,所有资产被查封,董明珠懊悔当初应该连那25万也扣下来。
董明珠对外放话:“就算别人这样,我格力也偏偏不。即使100次撞墙头破血流,我董明珠也要撞101次。一定要把这堵墙撞倒。”于是自1995年起,打破了空调业内“先发货后付款”的潜规则,格力电器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分钱的应收款,创造了空调行业货款百分之百回笼的奇迹。
奇迹的出现需要铺垫。格力本身的产品质量有保证,市场销售有保证,经销商的信心强,所以愿意先预付款来提货。董明珠的“先款后货”不但没有得罪经销商,而且屡创销售奇迹。各地的经销商们都普遍相信,对格力不划款拿不到货,只要划款过去从不拖欠货。董明珠办事一视同仁,大家都服气。众多经销商几经挣扎、矛盾,最终不得不向董姐妥协,其实是向自己的利益妥协。
另一项被她打破的成规是年底退货,这可以说是空调业的惯例,经销商凭着这项政策,能拿到多少货就拼命拿,多卖一台是一台,卖不掉年底一退了之。而厂家收回的许多是残次品,为此格力每年至少损失几千万元,1994年格力卖了4个多亿,退货却达到了1个多亿,等于四分之一的工作白做了。董明珠提出废除年底退货制度。有人认为,经历连年的价格大战,明年是空调市场的“生死年”,格力要做的应该是尽一切可能协助经销商,而不是对经销商施加压力自断后路。但在董明珠看来,市场竞争必须公平平等,退货制度不仅对厂家极不公平,也无助于调动经销商的积极性。
1995年初,格力公司规定:年底不允许退货,确实有质量问题的除外;不退货的经销商可获得占其销售额0?2%的奖金。对于一个销售额1000万元的经销商而言,退一台空调可以不损失5000元,但一台不退的话就有2万元奖金,这就刺激了经销商把空调全部卖出去,并逼着经销商对售后服务中有了更多的责任感。即使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问题,经销商也不再简单地以退货来将问题推回厂家,而是从自身利益考虑,把服务工作做好,搞好安装和维护。这项政策得到良好的效应。以1998年为例,格力销售额55亿元,发放无退货奖金1000万元,是1994年退货额的1/10,经销商的优质服务为格力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提升了品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