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狐死正丘首(2)

母亲词典 作者:李建永


〖人情·物理〗

◆人不要脸鬼都怕

据《礼记·祭义》:“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孔颖达疏:“鬼,归也。”《列子·天瑞》:“鬼,归也,归其真宅。”《尸子》:“古者谓死人为归人。”《韩诗外传》则讲得更具体:“人死为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作归于风,眼归于日月,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膏归于露,毛归于草,呼吁之气复归于人。”整个儿一个回归大自然。《说文》对“鬼”的解释是:“鬼,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鬼,阴气贼害。从厶。凡鬼之属皆从鬼。”由此看来,“鬼”有两大特征:一是“人所归为鬼”。也就是说,“鬼”是人的“回归”,“人吃土一辈,土吃人一回”,最终回归自然,还原自然。二是“鬼,阴气贼害。从厶”。厶与私同。《说文》讲:“厶,姦衺也。韩非曰:‘仓颉作字,自营为厶。’”姦衺大致与奸邪同(牧马按:古时姦与奸亦有不同。《说文》:“姦,私也。从三女。”又说:“奸,犯淫也。从女从干。”),心不公为姦,衣不正为衺,所以至今说自私自利之徒,犹谓“自私鬼”也。这大概就是人们怕“鬼”的原因所在吧--自私而奸邪,“贼害”于人间。

不过,在现实世界里,有一种人比“鬼”更可怕,甚而连“鬼”都得怕他。据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续录》记述:“疡医殷赞庵,自深州病家归,主人遣杨姓仆送之。杨素暴戾,众名之曰横(去声)虎,沿途寻衅,无一日不与人竞也。一日,昏夜至一村,旅舍皆满,乃投一寺。僧曰:‘惟佛殿后空屋三楹。然有物为祟,不敢欺也。’杨怒曰:‘何物敢祟杨横虎!正欲寻之耳。’促僧扫榻,共赞庵寝。赞庵心怯,近壁眠;横虎卧于外,明烛以待。人定后,果有声呜呜自外入,乃一丽妇也。渐逼近榻,杨突起拥抱之,即与接唇狎戏。妇忽现缢鬼形,恶状可畏。赞庵战栗,齿相击。杨徐笑曰:‘汝貌虽可憎,下体当不异人,且一行乐耳。’左手揽其背,右手遽褪其裤,将按置榻上。鬼大号逃去,杨追呼之,竟不返矣。遂安寝至晓。临行,语寺僧曰:‘此屋大有佳处,吾某日还,当再宿,勿留他客也。’赞庵尝以语沧州王友三曰:‘世乃有逼奸缢鬼者,横虎之名,定非虚得。’”恶仆杨横虎是一个典型的暴戾恣睢下流无耻的家伙,他居然“逼奸缢鬼”,并使“鬼大号逃去”。噫!这倒正好应了那句老话:“人不要脸鬼都怕!”

俗话说,“神鬼怕恶人”。人之怕“鬼”,是因为“鬼”的“自私而奸邪,‘贼害’于人间”;而“鬼”怕不要脸的人,则是因为他比“鬼”更加自私、奸邪、“贼害”于“鬼间”--况人间乎!人没脸皮,天下无敌。俗话说:“山上就数老虎厉害,地下就数不要脸的厉害。”如何区分人的脸之要否?有分教:若不识何等为要脸者,但看每事肯吃亏、肯容让的便是;若不识何等为不要脸者,但看每事好占便宜、好无理取闹的便是。正所谓“一日不识羞,三餐吃饱饭”,“面皮厚厚,吃个够够”。据《孟子·公孙丑上》讲:“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是会脸红的动物,而羞耻心又是人的所有品德之源泉。老托尔斯泰说过:“道德法则是简单明了的,其实人人都懂。如果有谁假装不懂,那是在自欺欺人。”可见,羞耻之心,人皆有之;为何羞耻,人亦知之。人一旦“知耻”--即有了羞耻之心,一切事情也就好办多了。故孔子曰:“好学近乎智,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礼记·中庸》)孟子亦云:“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

◆狐死正丘首

俗谚“狐死正丘首”,是一条非常古老的谚语,即使在先秦文献里,仍然称之为“古之人有言曰”。《礼记·檀弓上》:“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大意:君子说,音乐,是表现人们发自内心的情感;而礼的基本精神,就是不忘根本。古人有一句俗话:“狐死正丘首。”这就是“仁”的一种具体表现。)在古籍中,“狐死正丘首”这句俗谚的出现频率很高。如战国楚·屈原《九章·哀郢》:“鸟飞返故乡兮,狐死必首丘。”汉·刘安《淮南子·说林训》:“鸟飞返乡,兔走旧窟,狐死首丘,寒将翔水,各哀其所生。”《后汉书·寇荣传》:“不胜狐死首丘之情,营魂识路之怀。”《晋书·张轨传》:“狐死首丘,心不忘本。”现代成语“狐死首丘”,即出自古谚“狐死正丘首”,其本义是狐狸将死的时候,它的头必定朝向狐穴所在的山丘,表示至死都不忘本。据传说,人们日常穿着的皮裘之所以用狐皮和羊羔皮来做,就是因为它们有“狐死首丘”和“羊羔跪乳”之义。汉·班固《白虎通义·衣裳》:“古者缁衣羔裘,黄衣狐裘。禽兽众多,独以狐羔何?取其轻暖,因狐死首邱,明君子不忘本也;羔者,取其跪乳逊顺也。”后来,人们常用“狐死首丘”来比喻不忘来路,不忘出身,不忘根本。

◆死人不吃饭,家当去一半

对于逝者的葬礼,自古就有“厚葬”与“节葬”之争。二者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儒家与墨家。儒家一贯主张“厚葬”。这从其所推重的《礼记》和《仪礼》的篇目设置上,即可见一斑。《礼记》有《杂记上》、《杂记下》、《丧大祭》、《祭义》、《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等十数篇涉及丧葬祭奠之礼,《仪礼》亦有《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等几篇与丧葬祭奠有关。而《墨子》只在《节葬下》(《节葬上》和《节葬中》有目无篇,阙)中,对儒家的“厚葬久丧”作了严厉的批判,并说:“衣食者,人之生利也,然且犹尚有节;葬埋者,人之死利也,夫何独无节于此乎?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洩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此也。”也就是说,墨者以为,“节葬”对于死者和生者,都是一件有利的事情。《韩非子·显学》:“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主认为俭而礼之。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肯定“节葬”者,看重的是“俭”;肯定“厚葬”者,强调的是“孝”,各有各的“道理”。《礼记·三年问》:“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孔子认为,孩子生下三年以后,方能离开父母的怀抱,为死后的父母守丧三年,不过是还了父母一个“怀抱三年”的人情而已;所以为父母守丧三年,是天下通行的丧礼,也就是叫人不要“忘本”。据《论语·阳货》记述,孔子的学生宰我(宰予)就“守丧三年”提出异议,使得孔子十分不快,并愤然说:“予之不仁矣!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在我看来,虽然儒墨两家在春秋时期都是“显学”,然墨家主张“节葬”,其弟子对墨子亦“节而葬之”,所以墨学在墨子死后若干年里,便渐渐风流云散;而儒家主张“厚葬”,故其门人在孔冢集体守丧三年(子贡独守六年),遵师承志,使得儒学源远流长。孔子的高足曾参讲过一句对后世影响非常深远的话:“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在我的老家晋北农村,至今仍在“打发老人”的时候,在房门和柱子上贴着蓝纸白字的素对联,上面写着“慎终须敬三年孝,追远长存一片心”,“思亲遥望白云归,守孝不知红日上”,以及“三寸气在千般用,一旦无常万事休”等丧联。在山西吕梁的农村,还要在门楣上贴一横联:“当大事”。东汉·刘熙《释名·释丧制》讲:“葬,藏也。”又讲:“墓,慕也,孝子思慕之处也。”把逝去亲人的“黄金入柜”,撮土为墓,目的就是要为后代儿孙立下一个思慕先人、祭奠祖宗的处所。在我们老家,把“娶儿聘妇”(婚礼)称作“红事”,把“打发老人”(葬礼)称作“白事”,“红事”和“白事”(特指老丧)都是“喜事”。俗话说:“好父母,好亲事;好儿女,好葬事。”又说:“好爷娘,看娶亲;好儿孙,看出殡。”这就是说,父母的光景好,一般给儿女们找的对象就好,结婚典礼亦操办得讲究体面;同样,儿女们有能耐有出息,也会把父母“百年后”的葬礼举办得排场隆重。不管是大家还是小家,将一场铺排讲究的葬礼操持下来,花销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所以俗话说:“死人不吃饭,家当去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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