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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郑国营救路线图(6)

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始皇(下) 作者:曹昇


在秦国,根据诉讼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案子分为两类:一类叫做官纠,即由国家官吏代表官府对犯罪者提起控告诉讼,类似现代的公诉;另一类叫做民告,即由当事人直接向官府控告呈诉,类似现代的自诉。具体到郑国的案子,则是由咸阳地方政府提起公诉。而秦国的传统,地方政府不另设专门的司法机构,行政机关与司法职能合而为一,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因此,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便是咸阳的最高行政长官——内史腾。

所以,营救郑国路线图的第二个步骤,便是要找内史腾办理案件移交,将郑国一案从内史转到廷尉,从地方政府移交到朝廷。

内史腾见李斯来访,忙笑脸相迎,口中说道:“原来是客卿大人,有失远迎,恕罪恕罪。”李斯还礼道:“蒙大王不弃,授李斯为廷尉,内史怕是一时忘了吧,哈哈。”李斯做了七年客卿,内史腾也叫了他七年的客卿大人,早习惯了,也难怪一时改不过口来。内史腾尴尬笑道:“对,对,廷尉大人,恭喜大人高升。”

李斯时间紧迫,也不客套,开门见山说了来意。内史腾听完,神情颇显怪异。

内史,相当于是咸阳市长,权力固然显赫,但同时也是一个容易受气的职位,不好当得很。理论上,咸阳地界内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无不在内史腾的管辖之下。然而,咸阳是都城,聚集了秦国政坛所有的高官,且不用说嬴政了,单论三公九卿,都是他惹不起的主,动不动就要对他的工作指手划脚,给他下绊添堵。这不,他虽然是郑国一案的主审官,但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却无不是照着宗室的意思在办。他本以为郑国的案子算是结了,明儿个往刑场上一送,头那么一砍,脑袋往城门上那么一挂,得,齐活。而在宗室那边,他也可以因此落个人情讨个好什么的。谁知道,斜刺里突然杀出个李斯来,要找他提人。

对于李斯的横空杀出,内史腾无疑是反感的,打心眼儿里抗拒,不肯交人。内史腾也在政坛历练多年,知道李斯和宗室处于对立之势,郑国的案子,分明是李斯要和宗室角力,不关他什么事。他最好的选择当然是置身事外,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他又不得不夹在当中。

如果不能两头都讨好,那至少也要做到两边都不得罪。内史腾于是问道:“廷尉要重审郑国之案?” 李斯点点头。内史腾道:“廷尉可知……”说着却欲言又止。李斯了解内史腾的处境,于是道:“内史不必顾虑。内史依国法转交郑国之案,李斯以国法重审郑国之案,谅旁人也无话可说。”

内史腾再问道:“以廷尉之见,郑国之案判错了吗?”李斯点点头。内史腾紧张起来,按秦国法律,一旦错判,他这个主审官便要承担相应的罪名和惩罚,而这些罪名和惩罚,宗室是不会出面为他揽下来的,他只能给宗室当一回替罪羊。内史腾小心问道:“敢问错在何处?” 李斯答道:“量刑过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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